[問題] 提早過戶卻延後交屋

作者: phebes (一知半解比無知還恐怖)   2014-01-24 14:01:52
第一次買房,想要請教板上各位大大
甲:買方(我)
乙:屋主
丙:現居。是乙的大哥與大嫂,準備離婚。
賣屋理由:大哥大嫂要離婚,小姑賣透天,幫他們各買一棟公寓
我目前已付完一成簽約款,完成對保。只要我點頭,就可以辨理過戶。
(過程一)
一開始,乙找好了理想中的房子,
所以要求動用履保 600萬 幫丙買房
我只願意乙動用110W, 她不願意,以致最後房子沒買成
(過程二)
現在改成提早過戶(本來押2月底),但延遲半年交屋?????
(因為乙要重新找房子,否則丙也無法搬離)
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是你們遇到這樣的狀況,會怎麼應對呢?
我目前想到的就是:
1可提早過戶
2過戶完把房子租給丙,讓乙當保人,一次簽三個月的短約
3乙支付我們三個月的房貸+我現在租屋的費用
我這樣的做法有無不妥??
以上,請教版上各位先進,非常感謝!
作者: e33195 (向左走向右走)   2014-01-24 14:35:00
4. 照現在合約走 不然算他們違約 賣之前不說成交才搞這個
作者: ealvis   2014-01-24 18:22:00
有合約嗎? 新聞不是很大, 合約上的違約金去申請支付命令
作者: mtw2007 (好冷喔~)   2014-01-25 14:14:00
不要變動合約...既然妳們還在租屋就不要管別人的家務事
作者: mtw2007 (好冷喔~)   2014-01-25 14:15:00
過戶完就交屋(交屋也有押時間吧) 叫他們自己去租屋就好了
作者: imicky (那條潛色)   2014-01-25 22:26:00
過戶完不要撥款,交屋前驗個屋再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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