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楚雖三戶 是哪三戶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1-11-16 00:27:45
※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銘言:
: 我對「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這句話特別好奇。暫時無法一一找到秦國滅其他五國
: 用得是什麼藉口,但「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的事情,
: 頃襄王三年(前296年)懷王在秦國病逝,秦國把遺體送還楚國,「楚人皆憐之,如
: 悲親戚」。屈原寫《思美人》紀念楚懷王。
: 可能懷王之死引起楚人巨大的悲傷,後來成為滅秦的火種。
這篇承接前一篇推文的觀點,聊聊吳起曾對楚王點出楚國的弊病為:
"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偪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
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
所以吳起主張"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卻仍不忘做到配套
在楚懷王頒給鄂君物流之免税通行證,《鄂君啟節》寫到:
如載馬、牛、差以出入關,則徵於大府,毋徵於關
土地廣大而人跡不多的地方,十分適合搞畜牧業,當然我們知道人潮代表錢潮
所以把封君發配至人少處,總得給封君一些甜頭來彌補
《左傳》云"荊尸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楚人把商列為四民之首
則打發封君去放牛吃草,而開放包括鹽鐵等民生必需品,給一般民眾牟利
唯獨《鄂君啟節》明令了封君毋載金、革、[上竹下眉]、箭
事實上在懷王主政下,楚從秦手中奪回重要的巴東鹽泉
可由宋玉作《高唐》、《神女》兩賦,看出透過巫山神女跑去跟楚王睡
暗喻巫地之鹽重回楚國懷抱
其他像懷王之前的楚宣王,竟有安陵君以寵臣之姿,給擠上封君列位
資格門檻已不再如同當年析君,念其戰功而受封,這還蠻合乎移轉封地的動機
當然眾所周知,吳起變法後來失敗作收,所以筆者才要在這邊重點宣告一下
懷王在施政上,為普通老百姓著想,而也許值得讓史書載上一筆的事蹟
楚懷王在位時下葬而後出土的楚墓裡,發現的包山楚簡,根據楚系文字的專家解讀
其實是有"市"的存在,古印陶亦有"市人之璽",另包山楚簡中敘述訴訟案之文書
有著"其囗大市米土思人杳",有人提出思代表愧,而愧又讀為惠
總之以上說明和市場管理相關,而引起糾紛的可能
說明楚懷王時代的市場規模不至於過小,商業蓬勃到一定規模後,自然需要派人監督
參照《韓詩外傳》:"楚國之法,商人欲見於君者,必有大獻重質,然後得見"
或可解讀為,因為從商獲利的商人太多了,演變成只能限制條件以滿足想見楚王者
接著以法律觀點談懷王針對封君的打壓,《呂覽》:
"孟勝為墨者鉅子,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
透露連封君代理人職責,應該都包含了人事任免權在內
然而到了懷王時期的包山楚簡31:八月戊寅之日,邸昜君之州里公鄧嬰受期,
辛巳之日不以所死於其州者之居處名族致命,[阝升]門又敗
必須在截止日前,將該州GG的人身家資料上報,顯示封君領地內的官員直接對中央負責
上述於簡牘所見之里公,都和治安執法有相關,推論出懷王儼然已節制封君的權力
避免因私人因素,造成對百姓不公平的對待
再來行政觀點,包山楚簡有濮君之司馬、鄂君之司敗等職官
只是這些也出現於縣級行政區,若非比照縣級職官設置,則容易出現混淆
除非其形式為XX人之XX官吏,如楚簡86:競酉之司敗,但並看不出為封君的私官
結合上述都和治安執法有關之,簡牘所見之里公,推論出懷王儼然已節制封君的權力
避免因私人因素,造成對百姓不公平的對待
最後呼應開場提過的爵祿傳承問題,以陽城君為例
《呂覽》有位的悼王末年的陽城君,應該就是《清華簡-繫年》中所新發現
後來戰死沙場的陽城桓定君之後代,惟包山楚簡120-121,楚懷王時跟陽城有關聯的
變成了陽城縣公,足見懷王至少一部份貫徹了當初封君傳3世後,即砍掉重練的理念
以上主要恰逢出土簡帛,能對照到楚懷王的年代
結合封君以投射到階層另一端的市井小民
略以抒發個人對懷王為何能受楚人愛戴的推想,給大家參考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小天使)   2021-11-16 02:11:00
商農工賈 賈和商不是一樣的嗎?
作者: MoreLight (大文)   2021-11-16 02:34:00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21-11-16 07:46:00
作者: leonaacee (不願具名先生)   2021-11-16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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