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觀點] 從朝鮮半島主權歸屬看台灣主權問題

作者: Aldebaran (一直走)   2019-01-12 04:40:15
※ 引述《shield739 (Nyk)》之銘言:
: 恕刪部分
: ※ 引述《Aldebaran (一直走)》之銘言:
: : 這裡突然變成了「亦有學者認為」
: : 不過,就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看,你大概得先說這位學者是誰,有沒有很權威
: : 並且說明補充的習慣法或條約法規則哪裡有不足,因而需要被他的觀點補充
: : 否則,從這裡開始,你討論的就已經不是實證意義上的國際「法」了
: 此處見解並不具有權威性,我只是把不同觀點提出供參考而已~
我知道,我也只是想提醒這個部分的觀點其實不是「法」
: 日?
: 果
: 華
: : 你前面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70條 條約終止之後果
: :   一、除條約另有規定或當事國另有協議外,條約依其規定或依照本公約終止時:
: :  (乙)不影響當事國在條約終止前經由實施條約而產生之任何權利、義務或法律情勢
: 。
: : 這個,才是領土地位變動後的情勢,所應該適用的條文
: 注意中日和約中係使用「無效」一詞(不論係中方或日方版本),此處是否可視為條約簽
: 訂方有意如此,而作為第一項「當事國另有協議」之態樣?
: 蓋於一般法理,「無效」通常係指回溯性的無效,而非向後終止,我認為並無法完全排除
: 如此解釋之可能。
我跟你說,蔣介石自己知道沒有透過台北合約拿到台澎的領土主權
「...至於台澎地位問題事實上今已由我國收回實行統治,
則名義之爭似無必要也...」
這是他自己寫的對日和約之方針,當時只在意在台澎的事實上控制不被侵害
他清楚知道這次和會沒有要處理領土的法律問題
就條約解釋的基本規則,也就是締約各方在簽約時、簽約後的真實意向看
你的文字看起來再受用,也不會讓這份文件產生你理想中的效果
更不要談文字裡並沒有這樣的意思
無效一般確實是指回溯的無效,不過在條約法,這不是「基本原則」
而就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一般法律原則也只有補充效力
你還是得回歸習慣條約法和條約條約法來討論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8條 條約不溯既往
(這個條約大部分規定是習慣法的成文化)
 除條約表示不同意思,或另經確定外,關於條約對一當事國生效之日以前所發生之任
何行為或事實或已不存在之任何情勢,條約之規定不對該當事國發生拘束力。」
你知道為什麼中文世界裡會糾結在台北合約,外文世界不會嗎?
因為國際法本來就不是這樣玩的,而想要成為國家的前提
就是「遵守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
: : 不管有沒有繼承、有沒有不平等,一樣是上面那條
: : 如果理解不能,可以用物權登記的效果去想像為什麼會這樣
: 我認為此處應該用物權移轉行為類比較為妥適,移轉行為因撤銷而無效後,權利歸屬當然
: 係歸於原所有人。
: 登記行為究其本質只是便於辨明土地所有人之措施而已,此點,由登記錯誤不生所有權移
: 轉效力之理、以及經登記者係「推定」具有所有權之理,便可得知。
你要談終止、談無效,要去看發生的原因
而可以導致終止、無效的原因情境有很多種
也不是有終止,就導致條約必然無效,或者全部無效
更不是用「錯誤」這個影響條約效力的原因,去套用在所有的「終止」情境
去論證說一旦出現無效,就是溯及既往、全部所有情境無效
這些東西在條約法公約裡都是清楚分開處理的,建議你不要混為一談
如果要討論原因,你的理由好像是「不平等」
這又回到前面講的,什麼樣的情境在那個時間點,讓條約溯及既往發生無效的情境出現了?
武力兼併割讓戰敗國領土都是合法的東西,你要考慮twail或原住民的觀點嗎?
也許比較有機會成功喔
: : 至於「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嗎?
: 關於不平等條約的嚴謹定義,我承認我並未如此熟悉,等我多閱讀一些文獻後在來獻醜XD
: :  在1945年之前,戰爭、武力兼併他國領土都是合法的
: : 只是習慣法上要透過條約來處分領土主權,不然會變成持續的佔領狀態
: : 適用的規則會有所不同
: : 看歷史課本可能會覺得中國人很可憐被強國欺負
: : 但現實上,國際法在當時就是這樣操作的,再稀鬆平常不過
: : 要討論國際法,如果沒有時際法的觀念,白費時間跑錯方向是很可惜的
: :  不然,你需要的是TWAIL學派的觀點來支撐整個論述
: :  但即便如此,這依舊不是實證意義上的國際法呢
: 撤
: 接
: : 你的「一般見解」是指通說的觀點嗎? 有沒有非中文的文獻可以參考?
: 約
: 民
: : 中國在1895年失去台澎領土,日本取得台澎領土,這邊的關係是雙方行為
: : 1951年,日本拋棄對台澎領土的主權和權利,這個叫單方行為
: : 為什麼單方行為會侵害鄰國的權利?
: : 關於什麼叫做權威學者的觀點,說明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台灣是日本的
: : 參考看看這串:
: : James Crawford, The 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 2nd ed (Oxford:
: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at 207-208, 210; D. Barry Kirkham, “The
: :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f Formosa” (1968) The Canadian yearbook of
: : international law = Annuaire canadien de droit international 144 at 147;
: : Jonathan I. Charney & J. R. V. Prescott, “Resolving Cross-Strait Relations
: : between China and Taiwan” (2000) 94:3 AJIL 453 at 457, 461; Frank Chiang, T
: he
: : One-China Policy: State, Sovereignty, and Taiwan's
: :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xford, Elsevier Ltd., 2018) at
: : 207-218; D. P. O'Connell, “The Status of Formosa and the Chinese Recognitio
: n
: : Problem" (1956) 50:2 AJIL, at 409-410, 415.
作者: saram (saram)   2019-01-12 07:23:00
越南共和國不吃甚麼國際法,他獨立建國了,成為聯合國會員.沒有國家控告他,美國也沒有.國際法是西方帝國主義相互權衡的規則,但是他們從未對落後世界,殖民地等有過正義仁慈.國家條件不是西方白人說了算.波次坦宣言,就是"美國爸爸拳頭大"的本質. 這就是國際法.俄羅斯沒對日本簽合約,但日本也沒索回庫頁島與四小島.這就是國際法.
作者: nerevian (I GET YOU)   2019-01-12 09:43:00
蔣的日記是法條是條約?連這都搬出來當論據 看來沒著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9-01-12 11:46:00
庫頁島日本已經放棄了,不過不承認是俄羅斯的認為北方四島為國土的理由是該島群為日本列島的附屬島嶼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9-01-18 23:44:00
俄國從一開始就沒有分批還這個選項,只有葉爾欽時代的還兩島換經濟,雙方談不攏,後續就沒後續了蘇聯佔有四島也不是二戰結束前幾年發生的事情,是最後後一年1945年發生的
作者: dragonclwd   2019-01-19 00:53:00
最新的是幾天前的新聞,俄羅斯聲稱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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