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刑部任職時遇到的案子:
德勝門外有七個人結夥打劫,其中五個之後很快被捕、只有王五、金大牙兩個人逃走;
王五逃到漷縣 (北京的東南邊),遇到一條深溝、只有可走一個人的小橋可過,
可是一頭健壯的牛就趴在橋頭怒視,只要人走接近就作勢要撞,
只好離開另外找地方過,但就因此遇到巡邏的人而被逮;
金大牙往北逃到清河橋北邊,有個牧童趕著兩頭牛,不小心將他撞倒摔進泥巴裏,
他火大,爬起來後跟牧童吵架、還要打牛,
結果那邊離京城不遠,馬上就被看熱鬧的人認出,報告里長帶人抓住綁送官府。
兩個人都是回人、也都從事屠宰牛隻,結果都因為牛而敗事,
莫非是牛隻受到屠宰酷刑,所以雖是獸類仍充滿怨恨,因此怨氣附在同類身上來報仇?
不然被牛撞到倒地還沒什麼問題,
可是無緣無故就一定要擋住橋不讓人過,是什麼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