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師陷賢婦案」
有個村翁,兒子出外做生意,跟媳婦一起住,媳婦賢慧,每天織布縫紉賺錢維生,
老翁每天坐著等吃、無所事事,還跑去跟人賭博、輸了就跟媳婦拿錢,
習以為常,媳婦也不跟公公太計較;
某天媳婦因身體不舒服而沒做事,跟公公說:
「我手工收入不多、只夠普通吃喝,實在不夠拿來賭,請公公能稍微少賭嗎?」
老翁默默無語,當晚下著小雨,他吃完飯就帶著傘出去,整晚都沒回家。
媳婦覺得奇怪,結果連三天都沒看到回來,因而更懷疑,就跟附近鄰居講、請幫忙找,
正好連幾天都陰雨、河水暴漲,有人就來報:
「剛才河裏發現一具浮屍、身旁有支破傘,何不去看看?」
媳婦趕緊跑去,是個六十幾歲的老人、認為就是公公,不禁痛苦哀號,
旁邊圍觀的鄉民可憐她,幫忙打撈上岸收殮辦喪事。
鄉裏有個秀才,是衣冠禽獸,知道她夫家窮但娘家有錢,就想藉機敲詐,
於是跟大家喊「這是事怎能不報官就隨便了事?」,但鄉民沒人理他;
他平常就在幫人打官司,所以親自寫狀紙,告官說媳婦講怨言導致公公跳水自殺,
媳婦因此被抓、受不了用刑而認罪,因此被定罪;
要處刑當天,老翁才從外地回來、仍帶著傘,路上聽說媳婦要被處刑、趕緊敢到刑場,
但已經來不及了,只好痛哭跟官陳情,縣令才依此翻案,抓秀才治罪,
之後縣令也被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