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姑」 (部份)
北京人稱少年伶人為「像姑」,原本是用『相公』,但因為稱呼跟官人一樣,
所以改成音相近、而且望文生意的接近詞,並非原本就那麼稱之;
當官者愛與「像姑」來往,是因為朝廷法令禁止涉足青樓,酒席間沒有可消遣的,
就找他們來陪酒以增進酒席間樂趣,也未必真的是有那方面性趣;
不過不嘗試過就不知道其中滋味,像王引之、錢謙益、龔鼎孳、吳偉業,
幾個大名士整日唱詩喝酒,竟都寵眷王紫稼,畢沅的老相好都被戲稱「狀元夫人」,
就算真的動了感情,也無傷大雅,不可和那些斷袖之癖的鄙俗人相提並論。
伶人住的地方叫「下處」,大多集中在韓家潭,櫻桃斜街也有一些,
通常在門口掛牌叫「○○堂」,還吊一個燈籠;
客人進門,僕人立即起立待命,跟他問話時也肅立低聲回復、非常慎重,
然後帶客進入,庭院中花木池塘假山石、屋內飾品書畫,都擺得恰到好處;
伶人出來見客人時,一般都靠他肩膀寒暄,熟識的就稱對方字號,
用「爺」來稱呼的,都是比較疏遠的人。
客人在外喝酒而找伶人陪酒,稱「叫條子」,伶人應召稱「趕條子」,
光緒中葉的慣例是十貫錢,先付兩貫叫車資、八貫事後付,
到的時候跟客人點頭,然後拿酒壺幫在座客人倒酒,眾人都禮貌說「別客氣。」,
倒完在坐在老主顧旁,唱首曲子配酒,也有不唱的,而是幫老主顧划拳喝酒。
老主顧在「下處」可隨意喝酒,但沒熱菜,只有水果、乾果、甜食、冷盤等配菜,
喝完酒可吃粥填肚子;光緒中葉,酒錢是大錢四十貫、小費十八貫,共五十八貫,
之後因銀價跌,折為五兩銀子,之後銀幣盛行,又改為七、八銀圓,
雖然實際上價格漲了好幾倍,但還是有人愛光顧。
老主顧若在「下處」請客,叫『擺飯』,開宴設席、珍饈陳列,主客都吃飽喝足,
一次費用要花上數十兩,再加上給廚子、僕人的犒賞小費,非常不便宜,
所以除非是非常有錢的老主顧,不然就算伶人常要求也不會請一次。
但土豪級老主顧在伶人生日,就一定「擺飯」,由僕人拿紅毯出來,伶人跪著磕頭,
當天除了宴席費用和犒賞金外,還要多給伶人錢祝壽,
受邀的客人也要送賀禮、每人至少二兩,而伶人也向客人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