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粉色保時捷遊石門水庫與TOYOTA對撞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08:01
106,交上訴,132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節錄
1. 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轉彎車一定是肇事主因嗎? 錯
此案鑑定會認為是次因
雖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覆議委員會鑑定結果均認:「羅弘典駕駛自小客車,轉彎
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次因」
注意到第一個"雖"字嗎? 法官不買單的
2. 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轉彎車至少一定是次因嗎? 錯
中央警察大學認為無肇事因素
中央警察大學鑑定,鑑定結果認:「一劉冠宏駕駛000-00
00號自用小客車執行載客(曹暐國)試車業務,以超過150
公里時速沿永華路二段西向內側車道東向西行駛過來,進入
路口雖略有減速至120 公里以下,仍無法避免兩車發生碰撞
事故,其執行載客試車業務嚴重超速,又未注意車前狀況採
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原因。二羅弘典駕駛0000-00 號自
用小客車,沿永華路二段東向內側車道以20公里以下時速西
向東慢速行駛,打方向燈進入路口通過停止線至與劉冠宏駕
駛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間的3.80~ 3.87秒,永華路二段西向
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的情況下往前左轉,可無肇事
因素。」
繼續看下去:
當甲自小客車行駛至路口西側停止線時,乙自小客車行駛位置
還在路口東側停止線之東110 公尺以上,在此期間永華路
二段西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故甲自小客車駕
駛人羅弘典因無車可讓往前左轉,並未違反「轉彎車應讓
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故本案事故發生主要導因於乙自小
客車駕駛人劉冠宏駕駛000- 0000 號自用小客車執行載客
(曹暐國)試車業務,臨近路口前刻意以超過150 公里時
速行駛,嚴重超速又未充分注意前有開始左轉之甲自小客
車導致閃避不及發生碰撞事故,
因而認告訴人羅弘典駕駛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永華路二
段東向內側車道以20公里以下時速西向東慢速行駛,打方向
燈進入路口通過停止線至與乙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間的3.80~
3.87秒,永華路二段西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的情
況下往前左轉,可無肇事因素,有中央警察大學鑑定書在卷
可憑(見本院卷第233-297 頁)。而斟酌臺南市車輛行車事
故鑑定委員會、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中央
警察大學之鑑定結果,因中央警察大學之鑑定結果係先分析
肇事現場情況,再進行事故現場重建、影像記錄鑑識解析、
兩車運行軌跡鑑定、兩車碰撞地點與碰撞型態鑑定,進而分
析本案事故原因以得出責任歸屬之結果,自較為翔實完整而
可採取,是堪認告訴人對於本案車禍之發生並無過失。
懂了嗎?
轉彎車不一定會是主因,也不一定會是次因,在此案中是完全無肇事因素,完全無過失
一切根據個案的地形和速度而定
※ 引述《vatog (...)》之銘言:
:
:
作者: hyhy (hy)   2019-01-31 16:15:00
同意這篇,如果直行車的速度遠超出常理,導致轉彎車誤判可通行時間而先轉了,真的很難怪到轉彎車上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18:00
好笑, 又拿嚴重超速來護航了,你先舉證保時捷有嚴重超速再來講
作者: madche (ocd1812)   2019-01-31 16:18:00
這個案子被撞的一家人真的很慘,印象深刻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19:00
不然這樣好了,我先幫你備份起來(怕你自刪),等判決書下來看誰臉腫如何? ^^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22:00
我可從來沒說這個保時捷超速啊 我只是要打臉那些以為超速對禮讓沒有影響的傻瓜罷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23:00
看來我們是在雞同鴨講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23:00
你是粉色保時捷當事人或其親友嗎? 哈 看你激動的哩
作者: zombi (open the gate)   2019-01-31 16:23:00
一般狀況跟特例狀況應該分開討論拉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24:00
我不認識保時捷車主,只是看ptt很多鄉憨勁戰車手覺得很好笑而已什麼連續車流,被後車叭要趕快過...一堆勁戰在秀下限講笑話
作者: PCTran (核電廠安全分析程式)   2019-01-31 16:26:00
判決書上寫明"又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原因"
作者: Yamaholic (山葉最高)   2019-01-31 16:27:00
我大日本勁戰你嘴甚麼?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27:00
這一案試車業務,BMW試車業務,還有小鴨業務都有共通點車不是自己的,我行我素,要快就快,要彎別人直行車就要讓,出事活該
作者: PCTran (核電廠安全分析程式)   2019-01-31 16:28:00
超速算是肇因之ㄧ,駕駛人行經路口有注意車前的義務法官的判決應該已考量非直行即擁有完整路權此判決先例可供後續類似案件法官裁量參考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33:00
以過去判決來說,直行車些許超速,轉彎車9成肇責這例直行車超速法官是判轉彎車0肇責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1-31 16:34:00
正常下直行車有路權,嚴重超速喪失路權,不就這樣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6:34:00
所以還是老話一句:看法官怎麼判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1-31 16:35:00
在那邊嘴什麼轉彎車先過去直行車還撞上來到底有沒有駕照我說前面幾篇
作者: PCTran (核電廠安全分析程式)   2019-01-31 16:36:00
是"嚴重超速"+"未注意車前"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37:00
注意那個110公尺喔 法官認為當時無車可讓 所以轉彎車無責
作者: bbbing (無)   2019-01-31 16:37:00
舉證大師叫你舉證,不然氣撲撲給你看
作者: PCTran (核電廠安全分析程式)   2019-01-31 16:52:00
此外,那個影片不知道是不是突然快轉還是怎樣在路口粉紅車速度未降喔
作者: MUMUKON (XD)   2019-01-31 17:50:00
我覺的T7P3寶時捷超速所以吃了3這跟bmw那個有很大的差異是bmw超速太多又有地形擋住 但這個寶時捷並沒有視野遮蔽的問題 可能剛好a柱死角但這也是T車司機要吃下來
作者: trickart (我小魔啦)   2019-01-31 17:55:00
這篇會讓勁戰跟老國慘車手高潮XDDDDDDDD
作者: m996360 (懷特先生)   2019-01-31 18:06:00
棒棒,直行車本來就不是無敵的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9-01-31 19:05:00
努力避免憾事發生 大家習慣好一點唄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2-01 02:33:00
記得有個判例是打經過路口未減速慢行,責任變五五的
作者: mow1982   2019-02-01 09:23:00
直行車不是無敵,也是會吃狗屎的
作者: AlbertChang (輕體瞬間)   2019-02-01 09:37:00
推樓主,超速就認錯有這麼難嗎? 都是they的錯
作者: ckgodboy (平常心)   2019-02-02 23:12:00
轉彎車能證明當下沒有任何直行車可讓若看到有車,覺得還很遠,搶先轉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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