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粉色保時捷遊石門水庫與TOYOTA對撞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5:03:23
※ 引述《Garbolin (職業阿宅)》之銘言:
: 借標題問一下
: 一串看下來是直行車路權好像是沒錯的
: 但如果轉彎時轉彎車用常理判斷是安全的
: 但直行車突然加速
: 造成車禍
: 或是轉彎車本來看不到這台車
: 本來依情況判定,即使有車來,速限內也不會撞到
: 卻因為直行車超速,而造成車禍
: 不同情況下
: 這樣還是直行車最大嗎?
: 還是直行車無論如何就有無限路權呢?
類似事件2年前左右發生過啊
BMW業務在市區嚴重超速,撞到轉彎車還死人,最後被判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1年徒刑
#1OXUqQnp
https://www.ptt.cc/bbs/car/M.1485171994.A.C73.html
回到你的問題,基本上你的思路正確,有碰到禮讓的核心了
何未禮讓? 你可以走 我也可以走 我覺得如果我往前走會妨礙到你 我停下讓你先走
如果有一邊不能走,那就是闖紅燈或不遵守號誌標線了
那禮讓要怎麼進行? 要預測啊 因此要有位置和速度
轉彎車要做到可以讓直行車以最高速限繼續開,不需要減速才算禮讓
但除非對方超速極為明顯,大老遠就能看到,否則沒有義務去預防對方超速的情況
比方說該地的地形只能讓你看到50m遠的地方,速限40 km/hr (11.11 m/s)
你判斷轉彎需要3秒,那你可不可以轉? 當然可以啊
3秒只能讓一台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行駛33.33m,因此即使51m的地方有車,
你轉彎也不會影響他。
你需不需要去預防在你視線之外可能以70、80、甚至150 km/hr超速行駛的車輛?
不需要嘛! 如果需要你根本無法轉彎。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19號:「汽車駕駛人雖可以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
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
防之義務,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
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
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因此超速直行車很難無責的,除非能證明這個超速行為極之明顯,在很空曠的地方
或許有說服力,但在市區我看很難,你要證明對方轉彎車在很遠的地方就能住意到你高速
襲來很困難(這和當地地形以及超速的程度有很大關係)。
至於轉彎車無責都有可能啊
假設碰撞發生在轉彎後第X秒,該地速限 S m/s
只要證明這兩件事:
1. 該肇事直行車不在 X * S m內 (或是加個buffer;再乘以1.1或加個10m)
2. 無法預測直行車超速襲來,該超速行為屬於不可預見
作者: wintxa   2019-01-31 15:11:00
正解
作者: Garbolin (職業阿宅)   2019-01-31 15:22:00
就是想等您這種回覆 感謝回答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5:24:00
講的頭頭是道,拿一個嚴重超速的撞死人的來護航1%無肇責也是叫作"有可能",坐等檢察官跟法官判決^^
作者: bbbing (無)   2019-01-31 15:26:00
繼續巴著禮讓這兩個字抓你沒禮讓啦,森器器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5:29:00
換言之,轉彎車應等同向或對向無來車或來車距離尚遠才可轉彎,不可搶先在直行車之前轉彎,以免撞及直行車或被撞。鑑定實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翻譯:直行車絕對路權 未超速100%無責 超速頂多30%肇責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9-01-31 15:35:00
直行車撞轉彎車不是一定沒有過失 只有肇責非主因直行車超速 未注意車前狀況會有次因等級的肇責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5:36:00
https://tinyurl.com/yakl47dm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應負擔90%肇責? (下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9-01-31 15:36:00
你講的這一件 你可以看後來到底判賠多少
作者: zombi (open the gate)   2019-01-31 15:40:00
我是覺得先不談嚴重超速的例子,當看得到對向直行有車的時候,就不要搶著轉(偏偏很多人都是),除非很確定轉得過,路上不能預知的狀況太多了,寧願多注意也不要搶
作者: fan0226 (YI)   2019-01-31 15:42:00
兩邊都沒違規,轉車不可能無責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31 15:43:00
推中肯,至於個案怎麼判就真的是另外一回事兩邊都沒違規當然是該讓的人負責
作者: lucky945 (液友)   2019-01-31 15:47:00
這篇中肯 之前討論這個案例的時候也覺得直行車就算超速也不是主因 後來想想如果要預期嚴重超速 真的不用轉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31 15:48:00
樓上lucky XD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31 15:54:00
d大這案例直行車速不到50公里,這跟原PO說的又不衝突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1-31 16:30:00
嚴重超速就喪失路權了啦,以為直行就無敵啊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6:46:00
打什麼臉 你舉的例子判例說不是直行車跟轉彎車的關係小鴨還沒轉時 保時捷早就出現在對面車道的畫面上了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51:00
BMW這案子很有名 我應該不會記錯 gigi你是不是不會查判決書BMW這案就是轉彎車與直行車的關係 類型和保時捷一樣而且我又沒針對保時捷此案議論 你是在激動什麼?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6:54:00
故甲自小客車駕 駛人羅弘典因無車可讓往前左轉,並未違反「轉彎車應讓 直行車先行」之規定。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55:00
看得太少見識不夠就承認 還大言不慚講鑑定實務哩 真自大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6:55:00
沒錯啊 甲轉的時候確認沒車 乙嚴重超速撞上來兩邊不是轉彎車跟直行車的關係這樣理解有錯嗎???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57:00
大錯特錯...你有跟到當初BMW事件嗎? 看過畫面嗎?他們就是轉彎車和直行車的關係 但轉彎車未違反規定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6:58:00
神A轉的時候沒車 BMW超速撞上來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6:58:00
轉彎車是"沒有違反規定" 不是"它不是轉彎車"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9-01-31 16:59:00
神A轉的時候沒車 所以判決不認為他們是直行車跟轉彎車呀
作者: vatog (...)   2019-01-31 17:00:00
你哪隻眼睛看到法官認為它不是轉彎車了??法官只說他這個轉彎的行為未違反轉彎該禮讓的規定而已
作者: samjhang168   2019-01-31 19:03:00
法規裡面沒有「『禮』讓」,只有「讓」。
作者: fortis232 (dropbox)   2019-01-31 19:34:00
眼前要沒車才能轉 我看永遠都不用轉了 何謂眼前沒直行車……自行判斷?這樣又有肉眼測速問題…就跟無號誌路口一樣 你已經做到 減速查看 慢慢往前時 遠處直接高速撞過來 剛好對方路權優先治本做法 每個路口都有左轉燈 就不會有問題了 有問題都是搶快左轉另當別論
作者: ainor (><)   2019-01-31 20:57:00
超速狗7 p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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