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vanchist (revanchist)》之銘言:
這有那麼難懂嗎?
不就一開始XX軸的人懶,只想拿前一份薪資來做核薪的標準,
面試表現好一點的,
就前一份薪水加個20%-30%,
差一點的就加個5%-10%.
至於要薪資證明當然就是為了幫自己這個candidate的薪水背書阿.
不然老闆問你為什麼要給這個人這樣的薪水,你怎麼答???
說他超強嗎? 萬一進來表現的跟塞一樣,是你黑還是他黑?
要薪資證明真的沒甚麼,一堆美商陸商歐商都會要.
只是美商陸商歐商他們感覺是要爽的,
主要還是看你的期待薪資.
台灣多數是拿來作base的.
PS:
再次強調,看薪資證明的重點在看了有沒有意義好嗎?
杭州有一間電商也是要薪資證明,但他是說照你前一年拿的給你N倍.
我想在這個前提下,原po不會有那麼多疑慮.更不會管甚麼保密協議.
: 愈看愈不爽.
: 愈看愈不爽.
: 愈看愈不爽.
: 前文講說
: "資料是否詳實填寫是人格特質的表徵,這點我們真的蠻在意的。"
: "資料填寫落差過大。
: (與其找您進來因資料不實請您離開 , 我想目前狀態應該對雙方都是好事)"
: 後文講說
: "
: 1. 公司內跨部門溝通未做好造成您個人困擾,是內部作業問題和您道歉。
: 2. 未發出正式 Offer 用人主管希望您提早離職也非正確的溝通方式,這是我們的問題。
: 3. 未主動通知您未錄取原因,耽誤到您額外時間,請您包涵。
: 4. 要求在發出Offer前提供薪資佐證資料流程我們會商請內部進行改善。
: "
: 根本前後矛盾.
: 根本前後矛盾.
: 根本前後矛盾.
: 認為" 資料是否詳實填寫是人格特質的表徵 ",並且" 這點我們真的蠻在意的" 的人,
: 竟然
: 會有" 公司內跨部門溝通未做好造成您個人困擾" 的行為?
: 會有" 未發出正式 Offer 希望您提早離職" 的行為?
: 會有" 未主動通知您未錄取原因,耽誤到您額外時間" 的行為?
: 反之亦然,
: 有
: " 公司內跨部門溝通未做好造成您個人困擾" 的行為,
: " 未發出正式 Offer 希望您提早離職" 的行為,
: " 未主動通知您未錄取原因,耽誤到您額外時間" 的行為,
: 這些行為的人,
: 竟然
: 會是認為"資料是否詳實填寫是人格特質的表徵" ,並且" 這點我們真的蠻在意的" 的人?
: 大概是 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 罷.
: 各位科技版棒槌多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