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偏鄉學校成為老師的監獄?

作者: SLS530 (。)   2017-06-09 17:44:22
※ 引述《williamshia (您好,我叫Arlen)》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偏鄉人嫁給台北人
: 現在舉家住在偏鄉
: 任教快四年
: 有在計畫搬回比較不偏的地方
: 我的偏鄉是偏中之偏 離島的離島
: 每天都要搭船上下班那種
: 去年我懷孕 大腹便便也是每天這樣晃啊晃
: 颱風天的船也搭過(而且孕期)
: 運氣不好時還會遇到停航之類的
: 或者無法上船也常常遇到
: 要再等下一班船才能回家
: 總之偏鄉的種種不便處我應該算是遇到不少
偏鄉有很多交通上的問題,往來各地路途遙遠不說
還有離島可能浪大就沒船班,山區可能大雨土石流就封路
這個部分,相信是即使行政業務輕鬆了,依舊會讓許多人不願留下的因素
所以個人不認為學校業務與一般地區一樣的量,或者更輕鬆了,就足以留下偏鄉教師
: 任教滿兩年時其實我就有機會離開了
: 但我還是待著
: 第三年時、第四年時我也都有選擇權
: 我還是留下來了
: 不過我已經決定明年一定要走了
: 真正讓我下定決心的
: 其實跟交通生活機能或回不回婆家啥的無關
: 是偏鄉小校的工作量真的繁瑣得令人喘不過氣
: 很多觀念還停留在上個世代
: 譬如直到上學期還在寫教室日誌
: 寫也就罷了 字不端正還會被退件
: (事實上也稱不上潦草,退回來上面的紅筆筆跡是要寫成標楷體那樣)
: 我在台北實習過半年
: 業務量真的天差地別
: 業務多是一回事
: 真正糟糕的是很常做一些對學生沒幫助的冗事
: 因為政府投注很多心力在支持偏鄉教育
: 所以相關的訪視也就跟著多
: 各項競賽也是接踵不斷
: 很常在應付這個應付那個
: 真的教久了會覺得愧對學生
: 沒把時間真的花在對的事情上
行政業務繁重有許多老師提到
是政府努力了,卻焦點完全錯誤的地方
這個部分,是老師們真正需要努力爭取改善的著力點
: 還有就是六年這件事
: 反而讓我覺得想趁早離開這裡
: 趕快去別的地方待六年吧~
: 回歸正題
: 不知大家有沒看過北風與太陽
: 我想說的是
: 想留住偏鄉教師
: 這種硬性規定其實反而讓我覺得反感
: 應該著手的是改善工作環境
: 如果工作環境好的話
: 要我一直待在偏中之偏
: 我是真的可以待幾個6年都沒問題
如果真有桃花源,每間學校都是好學校
交通方便、校長同事親切好相處、還有各種加給可以領
那麼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問題是現實世界就是有大家都不愛的地方
那個地方有學生,那個地方需要老師
當你知道你要成為那些學生的老師,你也決定要去,你接受了
你帶給家長、學生、學校的,是什麼?
是對學生最好的?對學校最好的?還是對自己最好的?
這次的六年條款出自「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
裡面明文寫到適用對象為
「公費生分發」或「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而進用之偏鄉地區學校初任教師
代表未來真正施行後,會分發到偏鄉的初任教師
他們是知道自己會到偏鄉服務的
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別隨意丟下學生,只顧著追求自己的幸福
您自己也說環境好的話,待幾個六年都沒問題
所以問題不在六年
問題在行政業務過於繁重
要努力去聚焦與改善的,不是綁多久,而是偏鄉行政業務量的合理化
民意代表、教師團體幫忙爭取介聘但書時非常有力,各大新聞媒體都有報導
偏鄉行政業務量的合理化,請偏鄉受害過的老師們努力一下
你們曾經覺得綁三年已經夠痛苦,六年條款出來時你們努力反對
那麼偏鄉行政業務量過於繁重,是不是應該更大力的反對一下
受害者領頭,有實證有影響力,民意代表、教師團體在後,應該很有機會解決吧!
作者: cloudtsubasa (雲之翼)   2017-06-09 20:06:00
其實新的偏鄉草案確實有提到業務減量的部分,但問題是並沒有明確規範,相較於6年這個明確數字,其他都是模糊的,所以才會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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