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2項津貼不能領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9-09-23 16:14:56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4063127
2019-09-23 14:37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公司倒閉或負責人避不見面,勞工失業了,如果雇主不給或找不到雇主發給非自願離職證
明書,可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期間就可先由地方政府發給非自
願離職證明書;但是如果要申請就業保險法其他給付,如「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
就業獎助津貼」,則必須等調解結果出爐,確定屬於非自願離職,才可以核發。
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非自願離職後,除了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外,還有「提早就業獎助津
貼」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是鼓勵失業者提早就業,亦即如果
勞工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在請領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一般可領六個月)受雇工
作,就可以將未領足的失業給付的50%一次領走。
至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是勞工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經安排參訓期間,核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領取標準與失業給付相同,按申請人離職退保
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六成發給,最長補助六個月。
勞保局表示,由於上述兩項津貼都屬必須確認符合「非自願離職」資格,因此如果仍在勞
資爭議調解期間,調解結果未定時,後續資格爭議較大。至於失業給付因為不涉職業訓練
及提早就業等問題,先核發,等調解結果出爐再追回,相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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