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休假之規定

作者: niceglobl (niceglobl)   2016-12-24 10:43:18
大家好,公司昨天公布了明年的特休天數,但是我的天數卻比我資淺的同仁還要少,詢問
過公司的人資後表示:
特休比例問題,因法規門檻適用於2016入職人員,在此時間前入職人員不適用,故在特休
比例上有此差異。
以下附圖
第一個去年七月入廠的是我
http://i.imgur.com/NYWs1Zi.jpg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謝謝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6-12-24 10:50:00
一體適用,我們公司連明年2、3月滿5年都已經是年假15天,超過10年同仁計假基準也是以15天算
作者: medama ( )   2016-12-24 10:50:00
一律適用 https://goo.gl/OI1xt6照規定的話 你2016/7~2017/7是7天 2017/7~2018/7是10天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6-12-24 10:53:00
2016那個剛好是卡在半年3天一年7天,1/1先給半年3天1/4滿一年再給7天所以十天原po公司應該也是以1/1計算特休所以才有8.5這種,明年可能是12天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11:01:00
這樣沒算錯啊 勞法新制 半年3天特休 你早就過期了啊今年進來半年的 給三天 再加上當年分的比例 是應該比你多沒錯簡單講 再新制上路前你已經滿一年以上 應該就不適用 滿半年未滿一年的特休假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12:07:00
法規是全體適用,不分入職點。不過實際計算方式要看公司計算方式是否有優於勞基法。2015年公司有沒有給休假,2016年給幾天。從你提供的數據推測,你公司原本新進原工入職當年度就按比例享有特休,這是優於勞基法的,本來不用給的,現在這些提早給的特休原本是在隔年才能拿到。修法過後你公司將這部份的福利拿掉,這些提早給你的要在隔年拿回來。那你公司修法前後一直都是少給的。你2015年到職,按勞基法最低也要有7天。2016應該有7天2017滿兩年應該有10天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12:31:00
如果他2015年到職 按比例2016 是給三天差不多公司統一切1.1號 計算的話2017 1.1切的年資為一年又五個月 算起來給8.5天也差不多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12:46:00
公司只能優於勞基法,不能低於勞基法,雖然很多公司都不守法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12:47:00
勞基法是滿一年給 嚴格來講這間沒有低於勞基法吧要不然 他應該是要到2016的七月才有特休 而不是2016起的1.1就有特休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12:48:00
他2016年7月1日年資就滿1年,勞基法規定就享有7天,那他有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24 12:56:00
剛剛有講 那他1.1號到7月是沒有特休 公司還是先給他了當然你也可以講 7月到起是要有七天 公司只給三天是凹他沒錯 這樣看 當年度離職公司有沒有補未休特假的錢給他才做討論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12-24 13:08:00
唬爛...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6-12-24 13:34:00
這其實就是兩種機制,一種先依比例算,離職時,就是照法令給,另一種就是第一年滿就給七天,離職時,依離職日給特休老實說:以目前這狀況,除非他離職當年公司沒給足特休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14:48:00
不太相信有公司離職人員以及在職人員的特休計算真的會像樓上說的採兩套機制,而且依照這個邏輯,在職人員即使做到退休,還是有很大可能少了幾天的特休休不到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6-12-24 15:06:00
我所謂的兩套機制並非一個公司同時存在這兩種,而是公司會選其一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16-12-24 15:25:00
當然不正常啊 勞基法是全體適用的 哪裡有分新舊員工 如果還分新舊 法規就亂套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4 16:00:00
我們就是依照比例給,離職也是比例給,如果任職未滿一年是需要還的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12-24 18:07:00
公司如果要用按比例給,最無爭議方式是用當年度在職天數比例下去給,人員入職當年就享有按比例的特休,如果員工未滿一年即離職,再將已休之天數視為事假,扣薪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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