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標題 鐵道迷搶拍列車進站 竟遭列車長勒令刪除!台鐵道歉了
新聞網址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ife/20220819/C240DB1729218B851601A1ADB6
發表日期 2022/08/25 08:20
全文完整內容
台灣有為數不少的鐵道迷,喜歡在閒暇之餘拍火車,日前一名粉絲到基隆火車站拍攝列車
進站,卻遭列車長喝斥駕駛室不能拍,並要求其將影片刪除,他沒有配合,但事後愈想愈
委屈,質疑:「鐵路法哪條規定不能拍照?」;台鐵表示,列車長說他有被拍到,認為肖
像權被侵犯才要求刪除照片,但溝通態度不佳,仍向旅客致歉,
鐵道迷表示,事件發生在8月15日中午11點38分左右,當時他在基隆站拍攝2134次列車進
站,拍完卻被列車長喝斥駕駛室不能拍攝,他強調,他並未走進駕駛室,只是在外面拍攝
,也沒有拍到列車長,「列車長卻說不能拍,還嗆難道要叫警察來嗎?要求我把影片刪除
」。
「請問現在中華民國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拍攝?」鐵道迷指出,拍照當下,他沒有動車
上的東西,也沒有亂開駕駛門,拍攝車頭、車尾也不能嗎?在南段從未發生過這種事情,
在北段第一次遇到,以後不會想再來北段拍攝。
台鐵對此表示,經查,8月15日2134次列車到達基隆站後,列車長於後端駕駛室進行列車
到開整備,發現月台上有旅客在拍攝駕駛室內部,因列車長覺得自身也被拍攝並不適當,
故請旅客不要拍攝並請刪除已拍攝的影片。
此外,台鐵說明,台鐵尊重列車長個人意願,若鐵道迷未取得列車長本人同意便拍攝列車
長,恐有侵犯肖像權疑慮,但就本案列車長溝通過程及態度,台鐵會加以檢討,並責成單
位主管確實改善,服務不周處謹致歉忱。
針對此事,勝品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蔡佩穎說,若民眾拍攝時確實有拍到列車長的容貌,
恐涉及對列車長製作肖像,因此列車長有權要求民眾刪除包含肖像的照片,若民眾拒不刪
除,列車長可對該民眾提起民事侵害肖像權訴訟。
蔡佩穎解釋,肖像權侵害行為主要情形包括肖像的作成,如拍攝、繪畫、雕塑他人肖像,
其作成本身即屬侵害行為,即使不公開或傳播也侵權。
不過蔡佩穎也說,若僅於照片中出現他人肖像,但照片本身並未用於商業用途,且並未強
調他人的臉部或身體,則法院可能會認為縱然有侵權、但尚非「屬於情節重大」,主張肖
像權受侵害者,將難以主張因著作權侵害而獲得慰撫金賠償。
#PTTRail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