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鐵路高架橋下違規營業 單車業者還告台鐵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8-03-25 22:26:03
鐵路高架橋下違規營業 單車業者還告台鐵
出版時間:2018/03/25 17:07
台中市后里馬場園區附近鐵路高架橋下的「遊騎兵」自行車業者,承租台鐵后里區鐵路高
架橋下方土地空間堆放物品,不過,業者將空間拿來營業,違反台鐵租約規定,台鐵於今
年2月26日終止租約,市府原排定3月23日拆除,不過,業者四處陳情,26日市府、台鐵及
業者將再召開協調會善後。
台鐵台中貨運服務所經理張雙榮今無奈說,原承租契約是提供堆置物品用,但是業者在沒
向市府合法申請營業許可下,擅自變更使用,違反分區使用下經營自行車出租生意,台鐵
為配合花博工程終止租約,但是卻遭業者提告,現在只能依法處理。
中市府建設局主任秘書白玨瑛說,經市府地政局、都發局查處,該土地屬非都市土地交通
用地,業者卻經營腳踏車租賃,已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今年1月31日予以罰鍰
處分;業者設置貨櫃屋的部分,也在去年3月14日認定屬於新違建,依「違章建築處理辦
法」規定排拆。
業者多次要求市府補償損失及協助搬遷,但因為本案是業者與台鐵間的租約,雙方也約定
解約時承租人不得要求補償,加上違規使用,市府無補償的理由。(孫義方/台中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5/1321748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3-25 22:36:00
又是一個情理法的業者
作者: fman (fman)   2018-03-25 22:40:00
蘋果寫得不清不楚的,業者到底提告什麼?
作者: johnson20524 (Megumin's explosion!)   2018-03-26 00:00:00
拉基鯛民
作者: ultratimes   2018-03-26 00:29:00
可以反告業者誣告罪嗎?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8-03-26 00:49:00
衙門法務人員都超弱的,反正輸也不是賠自己錢對吧?
作者: tajvano (kuang)   2018-03-26 03:54:00
看起來就是告民事而已,u大師是覺得哪部分誣告了?
作者: Tudo11927 (黃土豆)   2018-03-26 08:35:00
U大師是指新聞中的「遭業者提告」吧
作者: hgame   2018-03-26 12:47:00
要看土管規定的話,那些租車業9成以上都有問題吧
作者: steverson   2018-03-26 13:47:00
業者滾蛋好嗎
作者: tajvano (kuang)   2018-03-26 16:12:00
Tudo大,我的意思是依照刑法169條1項,誣告罪必須要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的意圖,但就這篇新聞看來業者應該是告民事,因此才請教u大師他認為本案何處該當誣告罪之構成要件
作者: ultratimes   2018-03-27 12:04:00
機車板有車友檢舉違規不成立,就被車主告誣告了檢舉交通違規也非刑事,還不是照樣被告誣告成罪與否的卻是另一回事,但的確可以告搞不好遇到法律見解特別的法官就成立了,然後原告又要開始準備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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