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疑癲癇發作撞8輛機車 火車一度停駛

作者: R555b6 (國際盜懶覺集團)   2017-09-01 13:55:04
疑癲癇發作撞8輛機車 火車一度停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45歲詹姓男子今天上午開汽車行經高雄市正義路平交道時,疑
似癲癇發作、開車失控,撞擊在平交道停等火車的8輛機車,造成13人受傷送醫,其中12
歲男童頭部撕裂傷、意識模糊,比較嚴重。
消防局指出,上午7點26分接獲三民區正義路車禍事故通報,指1輛汽車在平交道撞擊8輛
機車後,再往向南行駛在正義路上,造成火車停駛,13名傷者(10男3女)分別送長庚醫
院、聖功醫院、國軍802醫院及高醫,20分鐘後恢復交通。
警方強調,詹男無酒駕,也沒有肇事逃逸,聲稱癲癇發作,確切車禍過程還要釐清。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0507
(自由 2017-09-01)
作者: otakuxavier (MAJAJA)   2017-09-01 14:44:00
為什麼有癲癇病史的人還能夠考駕照…這根本就是顆不定時炸彈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09-01 14:45:00
有癲癇病史不是不得考照或得註銷?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7-09-01 15:02:00
規定是這樣沒錯 但若是駕駛人有意隱瞞的話也沒輒基本上監理站應該是沒辦法直接去調駕駛人的病歷吧....
作者: kane1017 (陳董)   2017-09-01 15:03:00
我以為是牽莒光號的機車!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7-09-01 15:04:00
畢竟有些癲癇輕症病患 是一年發作一兩次或是一兩年才一次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7-09-01 15:45:00
交通部已經跟衛福部要過癲癇患者的名單了
作者: ThrivinIvory (Thriving Ivory)   2017-09-01 16:04:00
可恥三寶
作者: PeaceBro (和平哥)   2017-09-01 16:13:00
癲癇有很多原因。而且不一定以前發作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9-01 16:50:00
幾年前京都祇園八死車禍也是司機癲癇發作這個有必要嚴格管理, 因為發作起來跟恐攻沒兩樣
作者: macarthur   2017-09-01 16:53:00
國外規定癲癇二年不發作就能夠考駕照
作者: SmileEMU800 (SmileEMU800)   2017-09-01 16:59:00
是『疑似』,沒確定尚不能下定論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7-09-01 19:08:00
有人權團體在爭取只要醫生肯出證明,就應該開放...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7-09-01 19:25:00
不只是人權團體 還有癲癇團體也在爭取 但個人是反對的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09-01 19:27:00
癲癇症患者開車,比酒駕更可惡。酒精還只是降低判斷力,癲癇是直接等同無人駕駛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7-09-01 19:34:00
樓上這話就太重了....癲癇症患者自己也不知何時會發作即便是兩三年沒發作的 但其病灶難以根除 還是有發作的可能但在沒發作的時候 跟正常人並沒差別所以本國法律是癲癇症患者禁止考取駕照 並不是沒理由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09-01 20:37:00
都知道自己可能隨時有可能發作,法律也禁止患者去考照,那還故意去無照開車,那還不比酒駕可惡?喝酒的人判斷力下降,所以做出蠢事還可理解,癲癇患者的判斷力是正常的,卻還把其他人置入危險中,這是故意犯罪了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7-09-01 20:41:00
還不少民眾拿十年沒發作的證明要考照的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01 20:51:00
你說故意就故意?搞不好他認為自己不會發作啊刑法14II和13II的差別故意的前提是他認為發作無所謂,也不在乎會發作如果只是賭他不會發作,那還是過失,誰跟你故意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09-01 20:56:00
要講刑法,那你要不要繼續看下去看到第15條?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當然,現在刑185還沒把癲癇駕駛列進去,但也不是沒有法界人士呼籲要增設185-5加進去
作者: kingard9632 (秋)   2017-09-01 21:10:00
要講人權之前 自己先不要傷害到其他的無辜者否則那只是泛濫
作者: wush (wush)   2017-09-01 21:52:00
嘖嘖 本版不乏鍵盤法官
作者: vLkdSc (())   2017-09-01 22:16:00
是男子還是女子?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02 08:00:00
15條是有法定義務關係時才適用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09-02 11:35:00
坐在駕駛座上沒有法定義務?難道不是職業駕駛人就沒有避免車禍意外的義務?照你的半調子法律見解,那酒駕的人也只是在賭不會出事,還不快修法把185-3這個民粹條款給廢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02 13:27:00
推e大,中肯上面那個ultratimes根本法律白痴
作者: TuringTest (圖靈測試)   2017-09-02 21:53:00
現在電腦輔助駕駛發達,可以接受輕微病灶的人考駕照啦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7-09-02 22:02:00
只有我看不懂同一個人前言不對後語是怎麼回事嗎[email protected]@另外 現在號稱最智能的ggr2有啥輔助系統能協助癲癇?
作者: Ryan908 (Ryan)   2017-09-03 15:19:00
有人忘了切換帳號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