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2014-06-25 03:36:00各位板友好,
首先感謝大家在我之前發表的參選文中踴躍表達支持之意,
不過在經過一番思考之後,我決定退出此次的板主選舉。
理由大概有幾個:
第一個是:
我原本純粹是想出來當炮灰避免再次出現同額競選的狀況,
然後讓 lamda 能順利地成為板主,但結果反而喧賓奪主了......
而 lamda 大概也是因此而遲遲未表態參選,
造成這種狀況實非我的本意,
原本想幫 lamda 結果反而出現刺客效應實在是蠻瞎的.....
所以覺得還是退選比較好。
第二個是:
我在政見中提到當有十個相異 ID 以「反覺醒」為由噓文時,
會參考我個人對「公民覺醒」的判準,
將有「反覺醒」情形的文章標題變更為 [洗腦],
並將在短時間內連發洗腦文的使用者予以水桶處分。
這個機制若能正常運作,確實可以達到標示反教材、
遏止大量反教材湧入的效果。
但這個機制要正常運作的前提,
是板友們能夠從比較持平、冷靜的角度去判斷意見的好壞,
而非被發言者的身份、國籍、國家及政黨認同、在其他板面的言行,
或甚至是使用的文字所左右。
但從我那篇參選文中的推文,
以及過去板上一些針對中國人士所發表的言論,
我隱約感受到一種以偏概全的氛圍。
而原先「以臺灣民眾利益優先」的思考原則
也似乎逐漸轉變為「臺灣民族主義至上」而出現強烈的排他性。
所以我有點擔心如果我那樣的制度真的運作下去,
會不會到最後的結果是任何涉及到中國、
KMT或中華民國政府論述的文章篇篇都被標為洗腦文?
而如果某篇文章被許多人噓,
但我認為那篇文章其實沒有洗腦的問題,
純粹只是講出大家不願意接受的事實,
我會不會迫於群眾壓力而必須將不是洗腦文的文章標為洗腦文呢?
這麼一想,
我覺得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如果當選了,
恐怕不但無法協助本板達到設立目的,
甚至還有可能將本板變成一個「極端思考體」。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糟糕了。
所以,我覺得還是退選比較好。
最後要向曾在參選文推文支持我的網友們說聲抱歉,
對不起,讓大家白忙一場了。
然後,lamda 快出來參選啦!
TheRock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5 03:44:00看了你對政見所做出的反省之後,我反而認為你更應該選到底
管理者要小心墮入言論自由的迷思 自由不是不會被限制的盡量把把標準明確地訂出來就可規範 板規本來就是一種限制5毛跟500很愛用言論自由這點來炮 大家不要被影響>"<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5 04:08:00如果是這樣就要三位候選人才不會同額競選這批版主選上時 試閱投票也結束了 現任版主都會辭職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25 04:19:00推你也推L大 兩位都很好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4-06-25 06:01:00支持R大是therock大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6:11:00贊成DRIariel大,就如憲法11條的言論自由仍受23條的規範啊而德國對納粹與種族歧視、美國對快艇隊老闆言論應該也是,
作者: deep77092 2014-06-25 06:28:00
覺得你們兩位憶起當版主的話,可以討論洗腦文的判定,會不會因此減少你所顧慮的事情發生
作者: deep77092 2014-06-25 06:31:00
是lamda 0.0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5 06:38:00OK 其實這幾天還在想政見所以還沒PO文 再選一次一定要的啦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6:40:00另外,雖然思考一個人的言論有時的確需要思考「他是誰」,但支持TR大的呼籲,大家要火熱的心,冷靜的腦,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5 06:44:00...差點看成lampa....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6:47:00以免我們也落入不好且狹隘的歧視和成見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6-25 07:26:00三樓的講法根本一個反覺醒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26:00謝謝moocow大,不過我想請大家反思一下「不因人廢言」這句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6-25 07:27:00言論自由的設限乃以不傷害他人為基礎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27:00話的概念是準確到一個完全的判斷標準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6-25 07:28:00若照TheRock一開始的搞法,卻是以反對我意見的作為限制條件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29:00有時候,一個人的身份的確會影響到他發言的可信度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6-25 07:29:00這事還大談啥言論自由?反對的意見就沒言論自由的言論自由?
一個人的身份? 其實在網路上大部分使用者都是匿名的什麼身份重要嗎? 難道上網發文也要搞個種姓制度嗎?我們只看論述內容是否有可反駁或同意之處來做反應誰能保證同一個講話百之百都對 或百分之百都錯?若依身份來決定賦予這個人多少言論權 那還有言論自由?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36:00例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談瑩談到「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
再來提到由10個相異ID噓文"反覺醒"來當判斷 水桶標準10個ID就決定一個人的發言權嗎? 不能這樣吧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37:00、並且打擊一切形式的網絡駭客攻擊行為」,她的身份就顯出她的發言的發言的荒謬,不是嗎?
那你就反駁她 把你認為之所以荒謬之處點出來 就好啦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44:00一個愛斯基摩人對冰的證詞一定比一個布希曼人準確,對吧?所以,當一個布希曼人強烈推薦你防寒用品的時候,要仔細思
那一個中國人對中國領土界定的證詞一定比台灣人準確嗎?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47:00考,但也的確不要因為他是布希曼人就完全質疑他的推薦,畢竟他可能是住過南極很久的布希曼人!XD,對不對?因此,我是請大家思考「不因人廢言」或「因人廢言」這兩種
要同意 要質疑 要反駁 都OK但不能因為他是布希曼人就叫他閉嘴 聽聽他怎麼說嘛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50:00思考和反應模式,是不是都值得想一想,都不是很準確的判准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5 07:51:00我覺得把那一篇參選文刪掉有點可惜耶,雖然退選了可是那文的內文和推文有一些蠻值得看的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53:00對,我贊成,但希曼人如果強要我在冰雪中穿丁字褲的廣告,有人還相信結果死了,那這種廣告是不是該思考怎麼處理呢?
那就不要"因人"當判准 而是"以言"當判准 才近客觀同樣的丁字褲 改由愛斯基摩人來推薦 穿了就沒事?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7:57:00不,應該說「人」和「言」都該同時納入我們思考判斷的考慮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00:00一個人和他說的話,並不是可以那麼完全可以分開來討論的。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06:00「身份」的意思這裡不是指個資啊。
那個說你是"黨工"、"中共同路人"..並你此衡量你的言論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09:00比如說,假如有一個ID過去常常在發言或贊助支持小農,
那麼以後你的言論權就會受此束縛我想 如果不是要去限制一個人的發言權 就不用討論了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11:00有一天,突然說要大力鼓吹「航空城」擴大徵收,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12:00那我們就要思考那個ID發生了什麼事,怎麼前後衝突這麼大,他的言論有沒有道理?還是什麼改變了嗎?等等一起列入思考
你可以去思考呀 你可以問他呀 但不能以"反覺醒"桶他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5 08:16:00對,「判准在哪裡?」,這是好問題,可以請moocow回過去思考我前面舉的德國和美國還有布希曼人推消防寒丁字褲的例子喔!(對不起,moocow大,我得離開了,很高興跟你討論^^BYE
那請你另外思考一下 一率都准 不是更符合公民多元嗎?
如何讓板規可以讓吉祥物不影響討論歪樓跳針 請集思廣益
退選是好事 專心發文就好 真的一天有多個小時可以管理再選也不遲
吉祥物的發言很難讓人信服,特別是哞哞哞。哞哞哞的發言立場會轉來轉去,有時還會故意誤導,有時會很正常。簡直像是有好幾個人格。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06-25 09:13:00建議讓therock也成為版主, 多2個版主應該ok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25 10:03:00有自省能力是很難能可貴的,支持therock繼續參選。
不要理會吉祥物、不要陪他們戰推文才正解啊重點是我也希有多位版主合議 就不用另找陪審團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5 10:06:002ch反鬧板守則「跟鬧板的人吵,你也在鬧板」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25 10:26:00贊成一塊當版主
作者: vivienne88 (睡不飽) 2014-06-25 10:32:00
推therock大 另推miule大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06-25 12:32:00就一塊相親相愛一起當!
兩位都支持~!其實版主多幾位也可避免一言堂~大家理性溝通~讓PI版更好
推二樓。很遺憾您退選,我本來非常期望的。另外關於文中公眾利益轉變為民族主義排他性的傾向,也值得本板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