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溥聰,你不要再硬ㄠ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2 20:59:56
金溥聰,你不要再硬ㄠ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09/412972/
2014年06月09日15:09 蘋果
作者:陳財能(李應元立委特別助理)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下的國家安全會議與國家安全局,它們之間
的從屬關係有兩個層面,一是組織上的分工與隸屬。分工,即確立「情治分立原
則」。國安會執行國安會議之決議,國安局綜理各情報機關之「統合指導、協調
與支援之責」〈國安局組織法第2條第1項〉;二是在隸屬關係,相同它們共同的
頭就是國安會主席〈即總統〉,但人事與執掌權限,國安會秘書長僅限於國安會
組織法第11條之對象,既不是國安會組織法第4條之任一行政機關,更非國安局組
織法「統合指導、協調與支援之責」下的各情報機關。
金溥聰僭越總統職權,不僅扭曲現行國安法律體制「情治分立原則」;且又恣意
濫權的再次公然嗆聲「未來仍會持續並定期至國安團隊相關機關視察業務並聽取
簡報。」如此行徑,顯然已將國安局組織法第2條第2項授權訂定《國家安全情報
工作統合辦法》中,有關賦予總統或國安局瞭解各情報機關工作之執行情形「得
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工作督訪」的權限擴張為己有。金溥聰如此膽大妄為的擴權行
為,除蔣家父子以外,已經遠遠超過兩蔣威權時期的任何一位國安會秘書長,連
組織「劉少康辦公室」擴權而被蔣經國流放巴拉圭的王昇,其權力也沒有金溥聰
如此之大。
現行國安法律體制,並無明文規定國安會秘書長有「督訪」第一線情報機關的權
限。為何沒有?這就是「情治分立原則」的法律規範,防止政變、迫害政敵與濫
用情報機關侵害人權的制度設計。然因,國安會秘書長有執行國安會議決議,及
作為總統處理國家大政方針諮詢之需求。因此,《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統合辦法》
第4條第3項規定國安局「應以書面定期向國家安全會主席提出報告」。請注意,
是因為「向國家安全會主席提出報告」時,國安會秘書長才有權限看到國家各安
全情報機關工作統合的執行情形。國安會秘書長這種權限是被動的,而不是被法
律允許的主動權。
金溥聰,你不要再硬ㄠ了。你的行為已經違法,連同國安局長李翔宙都是破壞現
行國安法律體制「情治分立原則」的權力盜賊。至於,合不合憲,並非爾等權力
盜賊所能判奪!爾等行為,馬英九至今不語,顯見金溥聰的擴權正是來自馬英九
的默許。
縮: http://ppt.cc/xr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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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FB
6月7日 13:36 ·
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在本月4號與6號分別視察調查局與警政署,這有個非常大的
問題,所謂國家安全會議是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總統為決定
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
之」而設立,只是依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3條所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的主
席是總統,也就是說在國安會裡總統才是握有實權的人,而金溥聰先生在國安會
裡面的職務是秘書長,他的工作依據《國安會組織法》第6條所規定,是依照國安
會議做出的決議,處理會務,換句話說就是國安會秘書長的職位不過就是總統的
在處理國家安全相關事務的幕僚長。
而依據《國安會組織法》第2條定義,國家安全是指「國防」、「外交」、「兩岸
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這與調查局或是警政署所掌理的業務沒
有多大的直接關係,更何況在實務上國安局僅就國家安全的「行政業務」或是「
情報業務」才會與國安會「秘書長」做溝通、協調,而對於所有情報內容與情報
分析都是向國安會主席,也就是總統報告,這幾天金溥聰分別跑到都是隸屬於「
行政院」的「內政部」警政署與「法務部」調查局,這兩個單位都是屬於行政院
的行政體系轄下的單位,與直屬於總統府的國家安全會議的國安體系是分屬兩種
不同的系統,而在過往的經驗裡,就算是行政院長本身也很少會去視察自己行政
體系下的情治單位,更何況是的國安體系的國安會秘書長,對於這些隸屬於行政
院的行政體系下的情治單位根本不具有行政監督、指揮權,居然還視察兼聽取「
業務會報」,這根本不是國安會秘書長應該做的事,在過去也都沒有相關的例子
,對於《國安局組織法》第2條有關國內情報機構也都只需要對國安會主席、也就
是總統負責,跟秘書長一點關係都沒有,還是說現在其實真正的總統是金溥聰,
而馬英九只是他一手操弄的魁儡?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2 21:03:00
最討厭唸法條 現在卻不得不看法條.../(ㄒoㄒ)/~~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1:04:00
其實憲法還好欸...很多更恐怖看了不知所云的
作者: RangerWang (油蝦王)   2014-06-12 21:05:00
其實只是做實大家心中都有底的主從關係而已。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1:10:00
啊反正法條唸到最後發現政府都沒在遵守的 念了做啥
作者: hapteasing (金百利)   2014-06-12 21:34:00
推標題 金溥聰你不要再硬ㄠ了~~~~~~~~~~~~~~~~~~~~~~~~
作者: RangerWang (油蝦王)   2014-06-12 21:49:00
馬金勢力最如日中天那段時間,有傳言金發夢自己出來選
作者: gyboy74   2014-06-12 22:00:00
偽皇帝耶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06-12 22:02:00
小刀想出來選? 不會吧XDDDDD 祭止兀的人氣都比他高
作者: RangerWang (油蝦王)   2014-06-12 22:04:00
所以只是發夢啊,應該是內部會議嘴砲一下XD所以後來實際上是想推江來接班太陽花前的社會氛圍是只要KMT總統初選上就總統必上
作者: jeneaqa1 (ja)   2014-06-12 22:08:00
釗的權無限啊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13 16:37:00
有人能用圖解釋嗎 一般人真的看不懂其中玄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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