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裡不是公民覺醒版嗎??????

作者: moocow2013 (quick)   2014-06-12 20:13:00
呃 各位請冷靜
所謂公民覺醒應該是海納百川
各種不同的聲音都有發言的機會
正所謂 我不同意你的言論內容 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對於不認同的言論 大可儘量反駁
但是把發言的人挑出來批鬥 大可不必
甚至這種針對個人的批鬥才是有背於民主精神
大家可以中國的文革為借鏡
難道台灣也要走中國的老路嗎?
所以公民的聲音必須要多元 不能成為一言堂
我們不希望成為一言堂吧
台灣比中國優越之一點就是多元
在台灣不論有認同或反對中國的聲音 都應該尊重
但是千萬不要為了反對中國而讓台灣也成為迷你版的中國
再說一次 大家都是公民 大家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但良好的公民素質 應該有開闊的心胸尊重別人的發言權
針對個人批鬥 無助於整體公民社會的成長
反之 公民社會的進步有賴於各種不同聲音的互相衝擊
大家共勉之
※ 引述《majanliu (小心水母)》之銘言:
: ※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 本版成立的目的..
: : ===
: : 一、成立本版有下列主旨:
: : 1.凝聚PTT使用者對社會議題的關注。
: : 2.以PTT為中心散播各種公共議題的相關資訊,以防範主流新聞媒體的斷章取義。
: : 3.作為一個社會運動的資訊交換所,並成為社會運動的後勤動員區。
: : 4.讓不被主流新聞媒體重視的社會議題也能被民眾看見,並且能夠得到自由充分的討
: : 論
: : ========
: : 沒遺漏吧???
: : 自從本版人氣多了以後
: : 板上出現一堆替中國宣傳, 鼓吹中國併吞台灣
: : 以及一堆明顯挑釁台灣人的廢文
: : 甚至發文者還有中國人..
: : 請問中國人來本版宣揚併吞台灣,
: : 或者統派來這裡挑釁台灣人, 宣揚被中國統一
: : 跟本版宗旨的公民覺醒, 社會運動有甚麼關係嗎???
: : 這樣的文章板主不處理????
: : 是要台灣公民覺醒應該要被中國統一嗎?????
: : 還是說被中國統一是一種社會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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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暱稱》moocow2013 (quick) 《經濟狀況》普通
: 《登入次數》9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28 篇 (退:0)
: 該版友在本版4月發12篇 5月沒有發文章
: 6月到今天才12日 已經16篇 光6/12日19時 已經6篇
: 請該版友克制在本版衝文章數的行為 謝謝
作者: iamarock (一枚頑石)   2014-06-12 20:13:00
我看到第一句就大笑了XD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燈 時間到了)   2014-06-12 20:14:00
廣納海川 但是不要廢毒汙水 覺醒之海不要毒品 就這樣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15:00
.... 這言論跟之前某 eco開頭的話還滿像
作者: OverInfinity (超越無限)   2014-06-12 20:16:00
有笑有註解XDDD
作者: ienari (jimmy)   2014-06-12 20:16:00
五毛和黨工這種拿著言論自由挺專制的 不配講言論自由
作者: mimi9126 (煩呀)   2014-06-12 20:16:00
宣傳完統一再來喊言論自由,先去你的祖國喊言論自由吧
作者: luckyman188 (new)   2014-06-12 20:16:00
請問 我可以核廢料 拿到你家放嘛 你不是要廣納百川嘛
作者: yellowpeach (睡眠是根)   2014-06-12 20:17:00
想幹醮去黑特 這裡是討論公民議題的地方
作者: majanliu (小心水母)   2014-06-12 20:17:00
你這篇的風格跟之前發文風格差很多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2 20:18:00
你这种叫做「理中客」,理性中立客观,但没有「是非」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18:00
.......予以尊重包括以噓文表示 不用謝了
作者: majanliu (小心水母)   2014-06-12 20:20:00
不好意思 剛剛誤推 此噓是要收回推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0:23:00
言論自由裡有包括邏輯吧!那些一直跳針毫無邏輯的人怎麼處理,請問?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06-12 20:25:00
要不要先來談談您來台灣繳了多少稅 蟹蟹因為我實在很想知道住南京的您是怎麼到台灣繳稅的 教教我
作者: Gnome   2014-06-12 20:28:00
推laoyang大大,裡中客和理蔥有差別嗎?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06-12 20:29:00
哈哈 原來中國南京也有條南京東路 受教了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4-06-12 20:30:00
抱歉 公民覺醒版再怎麼樣也要台灣人 除非你是台灣公民
作者: akira78724 (AKIRA)   2014-06-12 20:31:00
.
作者: chiamin116 (Nika)   2014-06-12 20:32:00
自己跳坑喔
作者: gyboy74   2014-06-12 20:32:00
跟騜說民主法治一樣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6-12 20:33:00
台灣公民?對岸人覺醒也不能發文嗎?標準是對人還對文啊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4-06-12 20:34:00
覺醒的話麻煩自己在中國弄個覺醒版 完全就搞不懂狀況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6-12 20:34:00
中國哪來的公民 只有居民!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2 20:34:00
@Gnome 理蔥是「理工科的聰明人」的戲稱,略有差別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6-12 20:34:00
要表達意見也不是就這樣拿來濫用表達腦殘意見 OK?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12 20:35:00
這篇真想幫你寄給國台辦看看他的人民多渴望言論自由
作者: Gnome   2014-06-12 20:35:00
laoyang大回我惹!!! 麼麼達!!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6-12 20:35:00
你要是沒想醒 就別來公民板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4-06-12 20:35:00
有完沒完,大家說的就是你!!
作者: gyboy74   2014-06-12 20:36:00
對岸沒有公民也沒居民,是奴才
作者: mimi9126 (煩呀)   2014-06-12 20:37:00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4-06-12 20:38:00
2沒壞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39:00
話說閣下恐怕沒有弄懂文革的意義,才在那邊文革文革的叫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6-12 20:41:00
突然有種基信板異端論戰的即視感wwww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42:00
..所以政府現在有帶頭批鬥?為你的歷史知識默哀吧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12 20:43:00
你是不是孝子龍的徒弟?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44:00
你去跟王丹那個中國人說 謝謝看王丹的歷史比較好還是你的^<
作者: kolin   2014-06-12 20:47:00
BJ4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47:00
他有FB,你不妨自己去。還要"請",你哪位?很有名?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12 20:49:00
你跟尊重龍是什麼關係?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2 20:51:00
白明顯,雖說海納百川,但我們義務阻止廢水排放到大海。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55:00
突然發現原來你怕被永久水桶啊 好好享受您最後的發言權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06-12 20:56:00
慢走不送。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0:57:00
不用您擔心,盡早回中國當"公民"吧那邊比較適合你的style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6-12 21:00:00
版主可以處理一下嗎~"~) 被關在牢裡的說覺醒
作者: evelynaway (閒雲野鶴)   2014-06-12 21:01:00
你要當426自己去 何必拖人下水呢?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1:15:00
這話不是這樣用的喔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6-12 21:18:00
作者: Eway307 (Topology)   2014-06-12 21:20:00
是覺得還好,只是一天發文應該要有限制,都給你洗版就好了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1:21:00
扛著民主反民主說的就是這種行為嗎?
作者: sufferp (dream)   2014-06-12 21:26:00
以海納百川來掩護刻意鬧版行為,知識分子不該如此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21:29:00
看來這位仁兄洗洗睡了嗎?還是會同一帳號換個人再接再厲?
作者: Gnome   2014-06-12 21:31:00
可能是去南京的中山陵納稅了吧
作者: robinroy2003 (紫籽)   2014-06-12 21:35:00
你懂民主喔XDDD?(等一下就說我沒讀書了)
作者: hickory (C'est la vie)   2014-06-12 21:43:00
作者: Linjoyfu (草民)   2014-06-12 21:47:00
請求版主桶26! 本人無限期支持!
作者: hapteasing (金百利)   2014-06-12 21:50:00
與專制國家貿易就是對方會利用你國境內的自由為所欲為反之在他的國家則否,台灣的言論自由亦在於此就是會被這種小人反酸這裡不是言論自由之地嗎~
作者: Riya520 (GO!!!!!!)   2014-06-12 21:53:00
想搗亂的人總是打著言論自由的大旗
作者: hapteasing (金百利)   2014-06-12 21:54:00
原po言論自由該不該受板規處置而受限制 跟你這態度我想噓爆你是兩件事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1:59:00
我想也許可以在主旨上增訂一些限制反民主言論的條文違者先水桶3個月 再犯者永久水桶 並經過民主程序通過後符合程序正義的跑完流程 接下來嚴格執法426們應該就很有
作者: hapteasing (金百利)   2014-06-12 22:00:00
當年希特勒如何從堪稱最民主最夢幻的威瑪憲法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00:00
正當性 當然如果投票表決通過要直接永久水桶也OK 只是先討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12 22:01:00
論一下這種言論對看板主旨的傷害所造成的比例原則巨大有了論述基礎 與民意基礎 續而執行的法律 將更有正當性
作者: gyboy74   2014-06-12 22:03:00
只能遵守黨意不能違反,難道不是奴嗎?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4-06-12 22:08:00
做賊喊抓賊
作者: usingPTT ( PTT使用中 )   2014-06-12 23:34:00
有胸懷給推 這裡早就是支那台灣人取暖的地方
作者: rin0710 (秋)   2014-06-13 00:40:00
有沒有26喜歡在台灣講言論自由的八掛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6-13 00:49:00
你是我國公民?
作者: wameme   2014-06-13 02:16:00
你是我的黑名單耶~
作者: cyu1990 (cyu1990)   2014-06-13 06:45:00
426桶一桶啦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13 16:40:00
我不反對你的發言權利 若看不過去時 直接無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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