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代理人廣告沒揭示服務費後來可強迫收取

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5-29 00:39:38
事情經過:在591租屋找代理人代看,後來告知是房仲,但網路上沒寫要服務費,看房途
中也沒談都服務費,後來付訂金三千後,離開才傳賴說要收取半個月手續費,我打迷糊
戰說簽約完再說,跟房東簽完約後結果過訂金被他沒收,現在持續騷擾要錢。
問題:網路查到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3083591
「執行經紀業務而未於廣告上標明經紀業名稱」
,除了以上跟地政局檢舉外,有犯廣告不實(廣告顯示代理人也無提及要服務費)或其他
法律嗎?請指點 感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5-29 03:48:00
你得在對方告知收服務費時解除服務,取回訂金已簽完約那可以視作你同意了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20-05-29 04:54:00
聽完需要半個月的手續費當下你的回應是簽完約再說,現在簽了約不就等於你同意了嗎如果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地方都應該在簽約前解決,而不是簽約後才來爭辯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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