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05/0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自摔 車速不快,右腳膝蓋擦傷破皮
還有因為帶半罩安全帽 下巴也有一點點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沒有保強制險.....過期了結果忘記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兩方都是摩托車
對方是一對母子 約50/15歲
我要右轉 有打方向燈
超過他們之後結果他們被我嚇到之後自摔
六、問題:
對方現在開口要醫療費7000
摩托車維修 說龍頭歪掉 15000
精神賠償 無法上班的賠償
加起來要我付3萬
我誠心要處理
但是覺得被獅子大開口
因為雙方車速都不快
且我已經有打方向燈
那這樣自摔還是我100%肇責嗎?
而且真的是很慢速摔....
傷口就是一般跌倒的傷口 跟一元硬幣差不多吧
但醫藥費卻這麼貴....是合理的嗎?
摩托車也是只有車殼一點點擦傷
自己摔倒有可能造成龍頭歪掉嗎?
我全程都有錄影跟拍照可以作證...
如果和解不成 接下來是否就要去警局?
我勝算大嗎?
還是真的是我的錯 我應該負全責呢
請各位教一下我....聽到金額這麼多都快哭出來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