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和解金問題

作者: Semaphorin3D (Sema3D)   2020-04-15 00:14:5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年1月23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駕駛機車,骨折.
被告: 駕駛汽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被破壞,因肇事者(被告)沒有留下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被告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我方醫療險等不贅述.
五、事實經過:
被告橫跨兩車道行駛,事故後人車駛離.
初判表肇事責任歸屬:我方(0%), 被告(100%).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並於一天內找到肇事者到案.
事故後,我方提告:
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檢察官一併提起肇事逃逸公訴,將於四月底宣判.
民事部分: 於準備程序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法院尚未開庭.
六、問題:
刑事審理程序已結束,即將於4月底宣判.
由於肇事逃逸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9.5%,因此想與各位前輩請益和解金問題.
我個人的原則是要求"合理的賠償",因此希望得到第三人的客觀意見.
賠償金計算方式如下:
如果法院判有期徒刑估算: 肇事逃逸+過失傷害=1年6個月.
若是以易科罰金 1000元/天 計算: 54萬元.
補充說明: 我方的想法是,這樣的案件幾乎都是和解換緩刑,
而易科罰金就像是犯罪者向國家買自由.
如果是要在庭外和解,也就是買自由,賣方就從"國家"變成"我方".
所以自由的價格,初估是54萬.
其他損失(骨折一年恢復期計算):
打工薪資損失(22萬)+醫療看護花費(10萬)+車損雜支(11萬)+精神賠償(20萬)=63萬.
因此求償117萬元整.
請問各位,這樣的賠償開價合理嗎?
肇事者的保險公司(第三責任險)有意願賠償,但是只開20萬.
我方拒絕,因此肇事方表示等法院判下來再談.
肇事方家裡開公司,無經濟問題.
請問各位,以客觀角度,這樣的賠償金是否合理?
或是相較於其他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案件,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先感謝各位的解惑或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rty4455 (凱)   2020-04-15 00:50:00
有期徒刑的部分就不懂為什麼要加進去? 其他損失有單據求償都合理 另外還有肇責比例問題
作者: MELOEX (MELO)   2020-04-15 00:51:00
肇事逃逸因為一定要判沒得談 所以不算籌碼XD
作者: rty4455 (凱)   2020-04-15 00:51:00
或是其他折價的事由,當然開高一點才有殺價的空間
作者: MELOEX (MELO)   2020-04-15 00:53:00
刑逼民換算的意義在於他給你之後可以換免告訴 但肇事逃逸你沒有決定權 也就沒有逼民的意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4-15 00:59:00
把刑期換算成金錢求償加上去,根本就是莫名其妙。民事部分,你要拉高慰撫金,我認為無妨,其他部分都是要有依據才能求償。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20-04-15 05:09:00
你價格高,他就不跟你買自由囉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20-04-15 08:13:00
你這件40w以下差不多如果初犯,肇事逃逸一樣可以緩刑,過失傷害不會到6個月搞不好鑑定下來,你方也有責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