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提到"醜八怪"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作者: motss (fgfdg)   2019-08-31 12:47:58
事實經過:
昨天我在一個2000多人FB粉絲專頁看到一篇文章,
內容是"昨天有兩場記者會,一個讓文明世界對香港人深深敬佩,一個讓台灣………"
下面擺2張照片,我推測左邊是眼瞎的香港女生,右邊不知道,
也完全不知該篇文章指哪個事件,但右邊那張真的很醜,於是我留言:
"小弟井底之蛙,請問右邊那醜八怪是誰?"
結果之後有一位似乎認識右邊的網友,警告我對方若看到我的留言,提告會成立。
問題:
我真的不認識照片中的人,該篇文章也沒說清楚是講哪個事件,
然後我真心覺得照片裡的人很醜,所以用醜八怪當代名詞詢問是否有人知道是誰?
這樣會被右邊照片中的人提告成功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8-31 13:28:00
恭喜喔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8-31 14:37:00
恭喜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31 15:13:00
香港人也不一定會來告,有啥好擔心
作者: motss (fgfdg)   2019-08-31 15:16:00
香港人是左邊的,右邊醜的是台灣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8-31 15:28:00
公然侮辱罪或加重毀誹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等告訴權人才有告訴權,路人則是沒有告訴權。至於被害人等告訴權人提告後,檢察官是否會起訴?法院是否會為有罪判決,則係另一個問題了。 但我會建議你向被害人道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果被害人知道這件事情,並且感到不舒服的話,最好這麼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31 16:11:00
如果她要求很大一筆賠償金時,先不要答應。她應該不會求償,只是給你教訓,要你道歉。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8-31 17:11:00
我建議你還是直接先在臉書道歉好了。好像連黃國昌都得賣她面子。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9-08-31 17:38:00
我知道她是誰 = =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8-31 19:47:00
我講白一點,搞不好你碰到的檢察官或法官很有可能是她教過的學生。最常用「恩師」兩個字的人,大多是法律系畢業的。 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31 19:52:00
好像看到自己的口頭禪XD
作者: tarjan33167 (藍靛色)   2019-09-04 13:06:00
怕被告就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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