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大樓停車場的格子外公共區域

作者: tsubame (小燕-我是長頸鹿姊姊~)   2016-04-24 15:59:15
事實經過:
我住在一棟25年左右的老大樓
社區不大約七十多戶
大樓地下室為停車空間,原只登記停汽車用
前幾年開放機車停放(登記還是汽車)
在鐵門旁有一條通道畫了機車格供停放
但因為離電梯蠻遠的
我們都會找非格子區域但不擋道的位子固定停放
也放了好幾年了
最近有新搬來的42號車位住戶想停那塊區域
(柱子和柱子之間旁邊是要搭電梯必經通道)
電梯門
————
| 41車位。 |
| | 這
口 機車放這邊 口

行 人 通 道
———————— 車
| 42車位 |
| | 道
不知道能不能看懂XD
就是我們停好的「機車放這邊」的這區塊
她想讓她女兒停
問題是我們四台機車停了三年了
(補充說明:四台機車分別是我一台、15樓兩台、其他樓層一台)
也有付機車停車費
去年會議上也有共識(她還沒搬來)
說不影響出入之下照舊停放
(所以很多人會停在自己車位旁,格子外若有空位會停)
但今年這位太太搬來想停這個柱子旁
主張說「我的車位旁的空間當然是我的!妳們都無權停」
而管理委員會(太太是新任主委)居然在上週
我們前天當事人都不在的會議
通過了
「若這區塊要停放必須經過42和41車主同意」
沒有先來後到之分
問題:
我很氣憤的是之前會議就說好照舊停
而且這是公共區域
大家都有付公設比例的坪數費用及管理費
如果不能停就是大家都不能停
不是說要經過42和41車主同意
這兩位車主無權管轄不是她格子區域的東西才是啊
請問我該怎麼辦QQ
當然會希望能照舊停放
不然也應該大家都不能停
(看到那區塊使用要經過她同意我就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麻煩各位了請幫幫我QAQ謝謝
作者: pk0943 (.)   2016-04-24 16:54:00
建議你可以去縣市政府申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或是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調處或訴訟結果,就會告訴你你家4台機車可否繼續停41號旁
作者: tsubame (小燕-我是長頸鹿姊姊~)   2016-04-24 18:57:00
其實那四台只有一台是我家的......其它是別的住戶的QQ但我明天趁有電腦會好好的看看您提議的方法,謝謝...總幹事表示要開區權會,我該怎麼主張才能夠達成此區塊不能因車位在旁劃分成優先使用權呢?若不能停車應該都不能停,而非她有特權這樣...謝謝QQ
作者: pk0943 (.)   2016-04-24 21:23:00
現在大家跟你講可不可以,都沒公信力也沒既判力,最好的方式就是上法院讓法官判決你們家是否可繼續在41車位旁停汽車若是判決確定你們家可繼續停,以後就可以拿出判決確定證明書叫管委會或其他住戶閉嘴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04-24 22:50:00
以最新的決議辦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