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隨意拆開別人包裹

作者: kiki950237 (香香)   2015-06-28 06:45:45
事實經過:
我在網路上訂購商品寄回我家
收到當天(6/26)我爺爺打電話跟我確認
是否有一個從屏東寄過來的包裹
我請他先幫我收著
(因為我星期日才會放暑假回去)
隔天(6/27)一早爺爺打給我說
他看錯名字了(他眼睛不好(
2個收到的包裹都是樓上某房客的
我心裡覺得奇怪
上網查詢確認已投遞成功
於是我於是我再三請爺爺奶奶詢問看看
但他仍堅持是他的包裹沒錯
後來我越想越奇怪
怎麼可能名字和寄件地址都這麼巧合
這時我打電話回去請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來核對姓名
但房客說他下午才會回來
回來後我奶奶要求他把包裹拿下來核對
這時某房客卻突然改口說看錯名字
但是我的包裹已被拆開
還把我的一個東西寄回他家了(這邊我採取保留說詞)
後來他也告知我奶奶說他會再把東西寄回來
問題:
我想要透過派出所報案提出竊盜+妨害秘密
竊盜部分
動產本不屬於他的他卻將其歸於自己所有
並將其東西隨意支配
妨害秘密罪
他確實以不正當的方法拆閱其包裹已構成妨害秘密罪
這樣情況有構成以上這2條的要件嗎?
竊占部分提告成功機率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6-28 07:16:00
兩個都不會成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8 08:25:00
詐欺/妨害秘密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5-06-28 10:02:00
也有可能是成立欺瞞式竊盜 看檢察官/法院怎麼認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6-28 13:27:00
315會成立啊,只要信封上不是他的名子,沒有看錯這回事除非姓名真的相同或很接近,才能說無此故意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6-28 14:09:00
包裹又不是信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8 15:41:00
郵政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8 16:28:00
妳爺爺識字就不會成立詐欺 = =我說是我的妳就信不檢查 這不是詐術 =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6-28 17:07:00
我覺得您就告就是了,讓檢察官去判斷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8 17:58:00
不是自己的當自己的處理這部分是侵占其他的 是前行為後行為競合吸收罰不罰擇一等有的沒的妳不需要管他 妳只要敘述發生的啥事情和表明妳提告即可到派出所警察登記啥最後檢察官起訴啥法官判啥都是國家和對方的事情 和妳無關 妳的部分是請求賠償不論其罪名為何都不影響你的求償權益
作者: k701 (AKG)   2015-06-28 18:27:00
侵占?比詐欺更不可能。不要開玩笑好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8 18:46:00
請把行為拆開來看 從拿到手(持有)開始到打開發現不是自己的還當自己的來處理(寄走)這部分主觀犯意是從 還一件一件沒還推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8 23:13:00
看解釋主觀犯意是從哪邊開始嚕 是從以話數從原po爺爺手中騙得包裹開始 還是持有他人包裹仍然據為己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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