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名譽毀壞及公開對話記錄的相關問題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1:44:18
事實經過:
最近想在網路上公佈我哥與某個女生(J女)的故事。
J女收了我哥的禮物但背後還跟其他人(A男)告狀我哥糾結他,
但J女只節錄部分對話略過了她主動回應及示好的那些片段,
後來經由我哥與也送過J女禮物的A男對質才知道上述的那些事情。
前一陣子我看到A男line的狀態,
一時無聊又想勸他別浪費時間在那女生身上,
就把我最近看到J女的ㄧ些狀態及我推測的ㄧ些事情私訊給A男,
內容大致為:
J女滿屌的,發在XX上的看起來有七八成是跟前男友的聊天紀錄,
......(一些類似推測略過,但猜測的點我都有說機率或我推測),
所以對那女生而言,朋友 情人 的分界點是很明確的。
A男可能基於好奇想知道我的猜測的精準度,把我說的這些話又截給J女看,
前幾天在我們共同加入的line群組(人數1XX),
B男(女的後來又跟別人告狀)突然拿我私訊A男的事情,
公開在賴群上說我編造謊言 詆毀J女,讓我把這件事說清楚,
結果我才剛說完一兩句反駁的話語就被B男踢出群組了。
問題:
1.我想提告B男毀壞名譽,B男臉書顯示在國外,但我知道B男會不定期來台灣處理事情,
想知道是否真如網路上所爬到的文,B男在國外的話是否很大機率微罪不罰?
2.我私下跟A男的閒聊,推測的事物應該不構成編造謊言跟抵毀J女吧?
3.我如果在網路(如Ptt)這邊說出我哥與J女的故事(收禮、表面友好卻背後告狀)
是否會涉及相關的法律問題? (會避開J女給的電話與假地址)
4.續3 是單純描述就好 還是可以放出line的對話記錄?
(有兩份:J女與我哥,我哥與A男)
5.對話記錄內是否該遮掩對方的ID及面貌,還是不遮也不會觸犯相關法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1:47:00
1.不會不罰,只是B永不回台灣就找不到而已不過,他會不會成罪也還是個問題...2.若從法律來說,若J女要告你誹謗,可能有機會,畢竟你說的那些看起來像是J女的私德....你要公布這些的用意在哪裡?不要搞得自己一身腥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5-06-27 12:21:00
會有管轄權的問題。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3:35:00
受害者?J女收他人禮物,又沒犯法,哪來的受害者??如果A男是你本來的朋友,或許可以主張沒有散布的意圖但若不是,這部分會有爭議...J女收誰禮物後又抱怨是他的私德,畢竟這樣沒犯法而且你也說了,有些是你自己推測的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3:45:00
我的意思是 我推測的內容都有說是推測 所以內容應該不違法並未參雜什麼情緒性用詞之類的 就算有散布的爭議 偏於八卦別人的狀態而已.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3:48:00
八卦很多就是在講別人的私事啊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3:50:00
講別人的私事 並不違法吧??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3:51:00
但是你公佈了的話,對方覺得名譽受損就有違法之虞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3:51:00
還是我遮蔽一些私人訊息 你幫我鑒定一下內容 X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3:53:00
舉例,A說B交了很多異性朋友,且都有上床,這屬私事,但A認為他的名譽受損了,畢竟交友和上床是他自己的事打錯,是B覺得名譽受損幫你看內容就不必了,因為你公布就屬散布於眾我還是那句,沒事別把自己搞得一身腥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3:56:00
那A好像跟前男友舊情復燃了 這樣也有名譽受損的問題?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3:56:00
況且,你公布這些事情又沒什麼意義,還容易被告,何必?你前面也說,你公布是為了防止有更多受害者,又說他是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00:00
受害者那邊我後來想想 用詞錯誤 X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01:00
語音視訊主播,如果你公布造成他收視下降,這跟他與男友復合有何關係??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02:00
那我說說故事 只要內容不足夠猜測出是哪位 就不犯法吧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02:00
以刑法三階段論來說,你公布的這個行為有可能構成違法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03:00
畢竟我也沒指名道姓是哪位主播 只是提醒大家網路虛假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04:00
後面兩個階段你根本躲不掉,很容易GG...當然,如果你是自己寫小說,又完全不影射任何人就當一般的勸世文,那就不算違法,不過你自己要小心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07:00
那我如果不影射是誰 但她自己對號入座 那我該負責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10:00
舉證責任在於他...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12:00
另外我與A男的私訊被公佈 但散佈人非我 責任不在我吧?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19:00
證據包含人證,現在A男與B男都知悉你說的故事,A男也作證說你講的故事就是J女,搞不好你也GG...重點還是那句,沒事別把自己搞得一身腥私訊部分前面有問你是誰先認識A男的啊...如果你是因為J女而認識A男,說你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24:00
謝謝您的勸告 不過B男毀壞名譽的部分我還是去告 XDD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24:00
其實說服力就打折了再者,你要告B男我個人認為成罪的機會不大就是了就算你找到人,出庭時對方的達變若得宜,沒事的機會很高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28:00
其實我也認為成罪有點困難 主因可能不在國內但對方的指責編造謊言跟造謠的部分 我相信他沒有證據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31:00
不在國內管轄權是其一,不過還是在於他的答辯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32:00
要證明別人說謊跟造謠的答辯有那麼容易? 我不太相信還是說即使是這種指控 只要他主觀認定 就可以隨意指責?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37:00
他如果答辯說你對J女的指控他查證過都非事實而你的行為已經破壞其他人對J女的信任關係,這已非私德的範疇...類似這樣的敘述很有可能過關...或是他有更高招的答辯,那就真的會沒事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4:47:00
好吧 成不成功不是主要考量 只是讓他有個警惕謝謝你 晚點會刪了這篇 以免讓他逛到學會如何答辯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6-27 14:55:00
我常會說,要給誰教訓或警惕,往往到最後受到教訓警惕的都是自己...與你共勉
作者: john7521 (寂靜)   2015-06-27 15:00:00
我想這篇還是留久一點 看有沒有其他鄉民能給出不同見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