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新工作要簽署保證書&連帶保證人

作者: jhenjim (lisa)   2015-06-27 04:00:20
最近剛錄取了一間不錯的公司,台資企業小有名氣,也算是頗有規模
原本很興高采烈地接受offer,但接到offer後人資寄了一個保證書的資料要我就職時交。
看了一下內容,是需要簽署保證人
其中對於幾句話有點疑慮,
“工作並遵守內部一切規章及雙方簽署過之任何合約,如有違法舞弊、擅離職守、
違反內部規章或雙方簽署過之任何合約,本保證人自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並為其行為(無論發現係在職或離職後)負一切賠償責任,決不推諉。”
效期明定三年,期滿若無書面終止,則會延展一年。(這點我知道三年是有法律規定)
因為要簽保證人,所以想謹慎點,也因為家人的態度是不願做保人
當然自己也不想麻煩家人,畢竟是自己的事。
若是家人不願意簽,是不是就只有放棄offer了?
因為保證書內容很模糊,並未明定說是違反怎樣的事,
我問了公司他們說主要是擔心資料外洩方面的問題,但在保密條款中卻是全面涵蓋。
家人比較擔心會牽涉到其他層面的問題。
再者,他們也說若是公司做不適應離職
這些條款保證又是會如何,是否又會被直接認定違約?
因為職缺內容有包含教育培訓部分,擔心若未完成培訓而離職是否會有影響?
主要是擔心影響連帶保證人的部分,畢竟裡面也有一條是放棄先訴抗辯權
家人是擔心,簽這些約以後可能會影響的層面很多,真要遇到麻煩也很有可能
我自己是自然不去違法,但也很怕簽了這種一有事就會有恐怖下場的東西
畢竟這種保證書影響到的還有自己的家人>"<
現在我已經寫信去去問人資若不簽保證人,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
但也想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方法會怎麼做呢?又要怎麼去跟公司談&跟家人談?
因為是第一份工作,遇到這種事情真的不太知道怎麼應對?
先感謝各位幫我解答或提出建議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7 09:46:00
拋棄先訴抗辯權只是代表債權人可以直接找保證人要錢至於要錢合不合理,還是要處理的問題。不是說拋棄先訴抗辯權就會被予取予求至於怎樣是違約或要賠多少是合約其他條款的問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7 13:57:00
有保險
作者: jhenjim (lisa)   2015-06-27 14:06:00
KKyosuke謝謝你的解釋:)但是他裡面是也寫說必須負一切賠償責任,那這點會不會被無限上綱?那是否要請公司在保證書明言?還是是會在另外合約中再談?Depravity 我知道好像有種誠實保險 但那好像是公司保無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7 14:19:00
妳跟公司談妳少領薪水請她去保險啊 = =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6-27 15:03:00
負賠償責任不是任公司要求 法院判的才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7 17:18:00
他指的是負責一切被保證人(也就是你)該負的賠償責任
作者: k701 (AKG)   2015-06-27 20:25:00
人事保證賠償額有上限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28 05:05:00
因為你出事 人家會連帶告你跟公司 公司必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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