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事者承諾全額賠償的問題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5-05-13 19:38:11
其實不知道該不該分類為車禍
因為此次想向大家討教的事件實際上是車禍過後的理賠問題
由於當事人不是原PO,是原PO爸爸(原PO當時不在車上)
內容可能因為轉述而有些不確定性,若有什麼缺漏還請通知原PO補上^___^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年5月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不需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有破壞(移到路邊)
PS.爸爸說他有去警察局填寫"表單",不知道是不是筆錄,我在這邊就姑且當作它是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保險,肇事者事後有聯絡保險公司(下面會詳述)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2015/05/09,台北
原PO爸爸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在外側車道
行駛期間車身越過了行駛在左側(內側車道)的肇事者(非超車、僅在外側車道)
當已經超過肇事者半個車身之時,肇事者的聯結車忽然往右切,擦撞到原PO爸爸的車
導致原PO爸爸自小客車的左側偏後的板金凹陷、烤漆嚴重刮傷
雙方立刻靠邊停車,並且通知當地警察前來處理
警察到場後,詢問雙方是否打算私下和解、還是要進行報案?
原PO爸爸與肇事者經過簡單討論過後,決定私下和解
且肇事者表示此起車禍是他的錯誤,願意負起全責,以現金全額賠償給原PO爸爸
因此雙方將各自的雙證件交給警察後,就駕車一同前往附近的修車廠估價
然而估價過後,修車廠所估的金額超出肇事者能以現金負荷的額度
肇事者表示希望能夠改為通過他的保險公司來負擔這筆修車費
由於想請動保險公司受理就必須要有報案紀錄,因此雙方便回到警察局進行報案動作
在筆錄之中,肇事者同樣表示了願意全額賠償
由於原PO爸爸不是台北人,做完筆錄後互留了電話,就回到台南去了
之後有將車子送去給住家附近的原廠重新估價(打算在那裏修車)
並聯絡了肇事者的保險公司來了解車損情況
然後保險公司表示"必須釐清責任分配比例".....
六、問題:
我們儘管捫心自問沒有疏失,但還是希望能夠先向大家詢問一下,防範未然
假設將原PO爸爸的車修到好,需要10000元
而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最後判斷的責任分配是8:2(肇事者:原PO爸)
請問除去保險理賠的8000元後剩下的2000元,肇事者如果要求原PO爸自行負擔該怎麼辦?
畢竟肇事者當時自己承諾會負起責任、全額賠償
原PO爸能不能以當初筆錄之中肇事者留下的"願意全額賠償"
來要求肇事者負擔最後的那2000元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3 20:00:00
本案應該是 100% ,但問題癥結點應該還是在 "折舊"原PO家的車幾歲了?若十歲以下應該還有機會原廠修全陪還是老話一句,折舊問題.......看對方吧.......而且原PO內容也有隱瞞,應該已經知道"估出來的金額"為何還要用 "假設一萬元"這種數字??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13 20:54:00
那麼擔心就白紙黑字訂約啊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13 21:06:00
如上+1,只是要寫清楚,界定哪邊維修+全額維修費理賠如保險公司理賠不足時,當事人願無條件補齊費用差額換言之,讓整個跳脫原本的肇事理賠區塊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13 21:12:00
用說的都是屁0.0沒有什麼補不補 這不是什麼法定車禍流程是要他白紙黑字紀錄下他的承諾 你們雙方的民事約定如果妳覺得筆錄可以讓妳到時候帶上法庭當債權憑據的話……怕麻煩就在家休息祈禱人性本善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不想顧就不要一直擔心 擔心沒幫助
作者: sheauru (乖小孩)   2015-05-14 09:17:00
建議一定要取得合解書,保險公司有時事後求償一筆代位賠償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5-14 17:30:00
和解書這種東西願意寫要多少有多少啊 = =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5-14 21:59:00
妳可以故狗一下<民法 契約> 認識一下民法上契約的基本要件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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