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五個月前被後方撞 反收到支付命令

作者: alamond (insight)   2014-11-22 02:21:20
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六月19日晚上七點許 警察約20分鐘後才到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報警(對方說要報警才能有保險理賠 BMW新車上週才買)
一位警方到場做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向前滑行約5m停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 沒有全險 當下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後來保養車子有詢問保險公司報案之後大約多久知道結果
對方說一個月內沒有消息應該沒事
對方有全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爸獨自回家在內湖成功路上 接近星雲街口 最右排一整排有方濟中學接送的暫時停車
我方汽車在最右道直行 約15m後要右轉
(因為有很多機車和接學生的一排停車被擠到有點靠右邊第二道
左邊車輪有跨到左車道一點)
下雨天加上學生放學有塞車 我爸前方是公車
剛綠燈起步行進中(被撞我方時速20-30km) 對方從左後方突然擦撞(較快)
馬上減速停下
對方右前輪輪框擦撞到我方左後輪
我方輪框些微擦傷 (大多是對方車漆 可抹掉)
對方輪框明顯有輪胎擦痕
雙方下車後開始照相
我爸直行車 速度不快也沒轉彎 覺得後方撞上也沒什麼好說的 對方距離沒抓好
我爸說他直行 對方(30歲左右)也說他直行
他BMW新車才買一個禮拜 不承認有錯
我爸說開新車要小心一點
對方問怎麼處理
我爸因為沒有全險 也覺得小擦傷 各自處理解決就好
我爸說"我的車沒什麼事 也沒有什麼好叫你賠的
你的車先用粗蠟試試 弄不掉就找你的保險公司幫你賠"
對方說要報案才能找保險公司理賠 對方就打了電話報案
(中間對方也一直問我爸在哪上班 做什麼工作 態度還算客氣)
警察來畫線照相酒測做筆錄
我爸有和警察說直行 但因為車上行車記錄器插座被我哥拔了沒在錄 所以沒拍到
警察問完筆錄就走了
當下沒有找證人
我爸覺得對方的錯很明顯 看照片就知道 沒什麼好說的
剩下就是對方自己和對方的保險公司交涉
自己車沒什麼事 車去定期保養時問了一下保險公司業務
保險公司業務說如果要提告兩個月內沒什麼事就應該沒事
我爸一個月後問兩次裁決所 結果還沒出來 我爸覺得沒事就沒再追問
作者: shengyuhuang (小育)   2014-11-22 02:30:00
去問法扶,區公所也有免費律師咨詢堅持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還有嚴重懷疑對方估價單灌水企圖詐欺
作者: BHancock (波漢考克)   2014-11-22 22:15:00
照敘述是你爸的錯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2 22:27:00
變換車道要注意後方來車.....本案說真的沒太多可吵...自己都承認,那應該只是認知不足,認為自己行為無過失"莫再拿被撞的都是受害者"當作是理由.....單從原PO陳述,就發現到完全沒有車道觀念......對方撞及點是前車左後輪,換言之若對方再自己的車道行車除非右側車道車輛 突然變換車道 ,否則怎撞上呢?前後車觀念裡面,後車全責 僅限於"同一車道"同一車道,後車要與前車保持足夠煞停距離但不代表 要對隔壁車道的車輛 保持煞停距離..對方開bmw ,你能做的就是請對方給你看他的行車記錄畫面要是看過仍不願意賠.那就是上法院決勝負吧....而以個人看法,若保險桿沒有撞點,反而是車體摩擦到那表示兩輛車有一輛車是"擠過來",也就是誰變換車道...誰就是該負責的人.....不知道....不過既然知道會變換佔用到其他車道,好歹轉頭看一下...打個方向燈什麼的,都可以提供其他車道的車輛提早應變尤其是車多擁擠,還是下雨天的時段...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23 07:26:00
公車暫停無法安全的換車道不是硬擠"借用"隔壁車道路邊違停 那他有責任請找出它們要若公車越界行駛跟著他一起這樣做 也非你可以合法的理由開外線車道 請記得這些雖然路上很多人理所當然的這樣駕駛 但不表示這是對的只能祈禱不要出事 出事就請認命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來吧!)   2014-11-30 13:42:00
簡單回法律部分 法院發支付命令前是不會通知你們 你們接到後也異議了 就是直接進入調解跟訴訟程序 之後就是過失責任的判定 可去問一下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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