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六月19日晚上七點許 警察約20分鐘後才到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報警(對方說要報警才能有保險理賠 BMW新車上週才買)
一位警方到場做筆錄
現場沒有被破壞 向前滑行約5m停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 沒有全險 當下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後來保養車子有詢問保險公司報案之後大約多久知道結果
對方說一個月內沒有消息應該沒事
對方有全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爸獨自回家在內湖成功路上 接近星雲街口 最右排一整排有方濟中學接送的暫時停車
我方汽車在最右道直行 約15m後要右轉
(因為有很多機車和接學生的一排停車被擠到有點靠右邊第二道
左邊車輪有跨到左車道一點)
下雨天加上學生放學有塞車 我爸前方是公車
剛綠燈起步行進中(被撞我方時速20-30km) 對方從左後方突然擦撞(較快)
馬上減速停下
對方右前輪輪框擦撞到我方左後輪
我方輪框些微擦傷 (大多是對方車漆 可抹掉)
對方輪框明顯有輪胎擦痕
雙方下車後開始照相
我爸直行車 速度不快也沒轉彎 覺得後方撞上也沒什麼好說的 對方距離沒抓好
我爸說他直行 對方(30歲左右)也說他直行
他BMW新車才買一個禮拜 不承認有錯
我爸說開新車要小心一點
對方問怎麼處理
我爸因為沒有全險 也覺得小擦傷 各自處理解決就好
我爸說"我的車沒什麼事 也沒有什麼好叫你賠的
你的車先用粗蠟試試 弄不掉就找你的保險公司幫你賠"
對方說要報案才能找保險公司理賠 對方就打了電話報案
(中間對方也一直問我爸在哪上班 做什麼工作 態度還算客氣)
警察來畫線照相酒測做筆錄
我爸有和警察說直行 但因為車上行車記錄器插座被我哥拔了沒在錄 所以沒拍到
警察問完筆錄就走了
當下沒有找證人
我爸覺得對方的錯很明顯 看照片就知道 沒什麼好說的
剩下就是對方自己和對方的保險公司交涉
自己車沒什麼事 車去定期保養時問了一下保險公司業務
保險公司業務說如果要提告兩個月內沒什麼事就應該沒事
我爸一個月後問兩次裁決所 結果還沒出來 我爸覺得沒事就沒再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