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2008年我大哥貸款400萬買房。
2011年結婚,我爸媽請阿姨先借200萬給大哥,讓他還款,匯款方式是由我爸帳戶匯給
我大哥,但匯款只匯170萬,剩餘30萬是現金。
2012年我大哥以現金方式還了10萬。
2014年我大哥過世,大嫂與小孩繼承了房屋,但是剩餘的190萬我大嫂明確指出不還。
問題:
1. 要告對方需要舉證,但是現在只能舉出我爸匯款的紀錄,大哥的所有資料是在我
大嫂手上,是否有辦法向貸款銀行申請還款紀錄?
2. 這類是屬於民事訴訟嗎?
3. 因為我們都不懂法律,如果要求助,可否有機構讓我們求助,並且教我們如何舉證?
4. 是否能介紹高雄的律師協助我們?
感謝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