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學校叫我退回薪資

作者: trapnestRAN (Drive)   2014-09-24 19:36:42
事實經過:
我原本有在新竹某大學擔任助理,由於我今年畢業了,大概是8/29還是8/30號的時候
學校打電話給我說由於我學籍只到8月,所以薪水照理來說只能發到8月,但他們不曉得
作業程序上有問題還是怎樣,9/1還是發給了我9月份的薪水,現在要我回去學校退款。
由於當時我接到電話離9/1只剩1~2天吧,也無法打電話給出納組確認,
問題是我如今已經人在台北,而且目前有工作,根本不可能再特別請假回去新竹退錢,
我有跟學校說是否可以用匯款的,但他叫我回學校去辦退款程序。
(這不是我第一份助理工作,之前都是老師會主動詢問我續聘的問題,
並無需要走離職程序。照我理解是畢業就不應該再發薪水了。)
問題:請問我是否必須回去退款?
我的疑問是,今天這件事又不是我造成的錯誤,照理來說應該是行政人員的疏失,
我已經說可以匯款了,為什麼學校態度能這麼強硬要求我回去退款,
而且我都已經離校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人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唷~~~~~
作者: ichbinryder (潛心修煉)   2014-09-24 21:49:00
等他們進一步跟你要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4 21:56:00
如果你覺得是溢領那就發信件請學校提供學校帳戶讓你好匯回,要留紀錄和註明匯款理由(匯款單據),然後信件內要表明手續費由費用內直接扣除,僅可能不要匯到承辦人等私人帳戶。對方如果拒絕就問他原因理由,如果是要寫報告等理由就別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25 07:24:00
學校提供帳戶讓你匯回去沖帳就好,你有心要還就可以XD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25 10:17:00
繼續上班 追錢還不積極乘辦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9-25 16:04:00
那你如何返還我已付出的勞務?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5 18:14:00
九月後有給付勞力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27 13:57:00
跟她請求處理成本
作者: applepies (蘋果派)   2014-09-28 23:33:00
是對方的疏失,但依法這筆錢不屬於你,若你沒有歸還,對方還是可以朝侵佔罪控訴這就和一個陌生人不小心匯錯了錢到你戶頭,若你在知情的情況下,仍持意領出花錢,就算侵佔,若非故意,是事後才知道的,侵佔不成立,但還是要按額按期歸還,因為這筆錢從頭到尾從沒屬於你過。另外,若你認為這是你「應得的薪水」相對的要付出「應有的勞力」來獲得這筆錢,9/1至今若沒有屢行工作的義務,校方仍然可以以造成學校損失要向你索取賠償,有時你之後賠的錢會比這個還多喔…。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9 10:43:00
樓上的,這筆款項還不確定是誰的咧~大辣辣說侵占會不會走得太過點? 最多是往不當得利請他返還,侵占的要件是啥請在深思一下,OK?
作者: applepies (蘋果派)   2014-09-29 23:36:00
當事人已經在文中說明接到通知,且匯款是有匯款紀錄的學校用來匯款的帳戶通常是以學校為專戶,非一般私戶。但若當事人已經知道這筆錢的由來,仍然不打算歸還並使用就屬於侵佔問題了,在路上撿到一卡通不知道誰的拿來使用都能以「侵佔罪」處理了,錢的匯入有資料可查匯款方也打來通知了,事後不歸還就已經屬於侵佔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0000-00-00 00:00:00
這件事情不是案主的行為而有資金流入,而是案主有意願處理但是校方處理的程序有爭議,在和學校溝通中,有侵占的的主觀意圖嗎?所以推文就是僅是請案主釐清下勞務給付狀況和協助學校處理的狀況下給予意見.匯錯款的返還本來就得確定返還對象和扣除手續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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