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1-2 張譯文 民法債編總論二 期中考

作者: CultClassic (邪典)   2023-04-13 22:44:57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張譯文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3年4月13日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後延長10分鐘)
試題 :
說明:
一、考試時間:9時10分至11時10分,共120分鐘。試題共2頁,滿分共
110分。敬請把握時間,並請務必簽到。
二、僑生、外籍生,請在答案卷姓名欄中註明。
三、請附法律理由作答,但不必抄題。
四、可參閱不附判解的法典,但不得參閱講義、書籍、筆記或其他參考資料。
五、試題不必收回。
第一題
研究生甲因論文、報告難產,心情鬱悶,一時想不開,在租屋處內反鎖門窗
打算燒炭自傷。前來關心甲近況的好友乙,見屋內有火光和濃煙,情況十分緊急
,立即以厚重的教科書破毀門鎖,進屋搭救。怎知研究生甲一心求死,緊抱著桌
腳不願離開,乙情急下只好用教科書砸暈甲,將甲即時拖出屋外,但乙自己也高
度灼傷。試問:乙得否向甲請求賠償因灼傷所支出之醫藥費?請依無因管理及不
當得利之規定,分別討論之。(20分)
第二題
大一新生甲於8月初入住學校宿舍後,認為環境不佳,因而尋找校園附近之雅
房居住,並與房東乙簽訂租賃契約,打算一次付清一整年之房租10萬元。房東乙
因與第三人丙另有買賣契約,且價金尚未清償,從而要求甲直接向丙支付10萬元
,以供乙清償債務。惟嗣後甲、乙之租賃契約因有意思表示錯誤之瑕疵,甲依法
行使撤銷權。試問:
(一)甲是否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乙請求返還10萬元?(15分)
(二)甲是否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丙請求返還10萬元?(15分)
(三)呈上題(二),若甲、乙間約定「丙得直接向甲請求給付金錢」,則
甲是否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丙請求返還10萬元?(15分)
第三題
甲為長年旅居國外的百萬富翁,擁有幾十台的名車,尤其喜歡收藏骨董車。
同為收藏家的好友乙非常喜愛甲收藏之保時捷911經典款式的跑車(下稱A車,市
值700萬元),便於109年向甲表示希望可以借用A車賞玩,甲欣然同意。孰知乙身
體不佳,於111年12月突然死亡;其子丙整理遺物時,誤以為A車亦為父親乙所收
藏之骨董車。(以下二子題各自獨立)
(一)倘若丙於112年1月將A車變賣並移轉所有權於善意無重大過失之丁,得
款900萬元。甲回國後,偶然發現自己借給乙的A車已經轉手於丁。試問:甲得否
向丙或丁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如是,請求之內容又應為何?請就丙、丁分別討論
之。(30分)
(二)倘若丙於112年1月將A車贈與並移轉所有權於善意無重大過失之女友戊
。甲回國後,偶然發現自己借給乙的A車已經轉手於戊。試問:甲是否得向丙或戊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如是,請求之內容又應為何?請就丙、戊分別討論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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