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orsale板主pointa違反申訴流程

作者: pointa (偌痕~*)   2022-12-31 01:04:22
1. 查該名使用者共來信6次,後標註 X 表管理者未回信
(1) Thu Dec 29 01:06:26 2022
(2) Thu Dec 29 01:16:52 2022
(3) Thu Dec 29 09:24:25 2022
(4) Thu Dec 29 09:44:21 2022 X
(5) Thu Dec 29 13:43:11 2022
(6) Thu Dec 29 15:24:11 2022 X
一個人可以在一天內同時來信6次,而不願給管理者重新檢視發文內容的使用者,
不斷就自己有疑義的部分作論述,卻無視不是每個人都向該使用者有時間可以連續詢問
不懂得尊重管理者,也不重視管理者是否能夠對使用者有公平客觀的執法,
而是要求在短時間內給予使用者所希望的回應,反正能夠解除使用者的違規處分就好!
該名使用者可以重新檢視看看回信內容,沒有使用電腦是無法管理看板的,
若他只是希望獲得一個回應,何必又良善的口氣?
刪文時間不到1天,管理者尚未利3天用假期時間重新刪文的檢視合理性,
個人認為,因為不符該使用者的期待!
以下先張貼本板相關2條規定
1-2.禁止超貼: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且同一商品僅能刊登一次。
   違規遭刪除之文章仍計入該週期額度。(*被刪3次後就別再試著發文了)
  同IP、同PttID持有者、同網拍賣場,均共用額度。
   7天週期計算:以每週日起至週六為計算週期。(詳見2-1)
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每篇文章內僅能販售5項商品」,且同一商品僅能
刊登一次。違反前項規定者,水桶7日,再犯則加倍水桶累計無上限。
1-3.禁止手動置底:同買賣家(同IP亦同)、含前篇文章之商品,同週期不得重PO。
週期之計算標準同前項,惟已遭刪除之文章除外,但仍計入週期額度內。
(同商品項目增減/商品數量及內容修正/與其它商品搭售或同捆/降價求售等均列入)
綜上簡言:同週期內任何商品僅能出現一次
: -疑義論述-
: 1.新增板規1-2中提及「每篇文章內僅能販售5項商品」
: pointa板主解釋為只要物品名稱不同
: 就視為不同項商品 但若合售就沒有問題
: 故以下為例 若販售項目方式為
: A.
: [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橘色擦擦筆
: 以上各種顏色各一隻
: 20元/隻
: -此項方式視為違反板規 有六項商品 六件物品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這樣算6隻,確實違反板規。
: B.
: [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
: 藍/紫/黃/綠各一支
: 粉色五支
: 20元/隻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有五項商品 九件物品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敘述部分算5項,不違反板規(商品不計數量只看品項)
但若該使用者張貼錯誤圖片,仍會被視為違反板規。
: C.
: [販售物品] 擦擦筆六種顏色各一隻
: 20元/隻 合售120元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有一項商品 六件物品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敘述部分算1項,因為全部的筆算1項,不違反板規(因為商品全部一次出售)
但若該使用者張貼錯誤圖片,仍會被視為違反板規。
: D.
: 文章一、[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
: 20元/隻 各一支
: http://i.imgur.com/aYoWY6e.jpg
: 文章二、[販售物品] 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橘色擦擦筆
: 20元/隻 各一支
: http://i.imgur.com/QTHyrtT.jpg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兩篇文章各3項商品
因為分成2篇文章,每篇文章僅販售3項,故不違反板規。
: -認為爭議點-
: 個人認為限制五項的版規或許是為了避免單篇文章過多品項造成混亂
: 可能會造成審文困難
: 立意良善也有其可解釋意義之處
: 但其實商品類型相同 或是多為小型雜物較多的情況
: 因此版規 將同類型的商品拆成兩篇或多篇文章 反而會造成洗版的困擾
1-2.禁止超貼: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且同一商品僅能刊登一次。
1-3.禁止手動置底:同買賣家(同IP亦同)、含前篇文章之商品,同週期不得重PO。
週期之計算標準同前項,惟已遭刪除之文章除外,但仍計入週期額度內。
(同商品項目增減/商品數量及內容修正/與其它商品搭售或同捆/降價求售等均列入)
1-2及1-3已經限制掉這個問題,
單一使用者單周僅能在3篇文章內最多販售5項/1篇、15項/3篇物品
超過就算違規,會有一大段時間無法發文,再者考量交易板屬性,
單一使用者販售物品一周後很多人是不會往前爬文,或是該物品有所更新狀態,
所以給予重新發文機會以利完成販售,因此確實有必要給予適度的洗板。
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其他使用者去檢視該名販售者的過往紀錄、販售商品內容、信用...等
綜上簡言:同週期內任何商品僅能出現一次
: 如果是欲限制販售物品數量
: 但B的案例中 販售物品數量也大於A 卻沒有問題
: D的案例中 是目前看似最合理的作法
: 但實際上卻有造成類似品項重複刊登的問題
: 對於低價格多品項的小型二手物也有其不便利性
: 又或是要改寫成合售 但卻也沒有真實合售的必要性
如果事後發生購買者申訴販售者刊載內容與販售內容不實,會依黑名單予與停權處分。
販售者自己要去思考怎麼做對自己才是最有利的,ptt僅是非營利平台,並無收受上架費,
管理者也屬志工性質,利用閒暇之餘協助管理板面,更無領取報酬或是有償性物品,
本板性質屬於販售者將自己已無需求之物販售,
販售者若有急需販售需求或是得以該方式牟取生活開銷,應考慮其他合適管道,
所以因應本板性質,給予適度的限制是有必要。
另查使用者販售之商品分別為
(1)寶可夢(伊布)、(2)寶可夢(暴鯉龍)、(3)寶可夢(可達鴨)、(4)寶可夢(超夢)
(5)寶可夢(皮卡丘)、(6)寶可夢(妙娃花)、(7)寶可夢(水箭龜)、(8)寶可夢(噴火龍)
每隻200~300元,正常人應該都有能力辨別上面是幾隻玩具/玩偶/公仔,
該商品販售商或是產品開發商會解釋這些都是同1種商品嗎?
該名使用者應該自己在思考一下。
: 而是板規使用上盲點解釋與使用者發言權
: 板規應是使用者共同遵守 且須合理、準確的規範
: 本次是遵照forsale板板務交流公告中 對於板規疑義可提出反應
: 最後卻僅獲得情緒性回覆
: 我認為已侵害使用者發言權益
如果不懂得尊重管理者,給予其重新檢視規定的時間,
一時未回信即表示得重新思考、與另位板主討論該如何增修或解釋規定,
這不但是溝通,也是一種壓力,本人回信也提到並無領取站方薪酬或是物品,
但該名使用者 完 全 沒 有,只認為自己所言甚是所以不段來信請求解釋。
從上面6篇來信時間即可證明管理者所言,
板規1-2多次增修調整,即是要符合全體使用者的需求,
增加部分限制,也是為了管理某族群使用者,
一來增加其周轉率,二來適度限制也能降低他人不良觀感,
該名使用者若有建議,應先考慮其所建議內容是否能一體適用所有使用者,
畢竟其非管理者,管理者每天在看板,每天在管理,
與經常使用者都有某種程度的默契存在,尚請該名使用者自行思考看看。
作者: star1202 (星光閃閃)   2021-01-02 21:38:00
一直以來都覺得管理者無償付出很辛苦。ptt僅是非營利平台,使用者po文推文需要注意用字遣詞,但管理者回信就不用注意情緒性用詞?使用者有錯被桶需改善...前提盲點釐清才能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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