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據]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當水桶

作者: LBJ4 (喇叭詹)   2019-10-25 19:14:24
小組長你好,
針對simonjen主觀的認定與不實的指控,這邊想說明一下。 在4/22有板友luvyenj分享
珍煮丹買一送一的活動 #1SlK_Wc- (Kaohsiung),推文有其他板友a13471懷疑是廣告文,
且揚言要去檢舉。
https://i.imgur.com/wEbQ2mx.jpg
本人純粹看不慣好意分享卻被質疑廣告文,甚至被檢舉;所以才去檢舉區查看,發現a134
71板友真的檢舉,當下擔心luvyenj好意分享卻換來水桶,所以才發信給高雄板主simonje
n,目的就是先幫luvyenj打預防針,避免luvyenj被水桶。
感謝simonjen花費心思找出此文,剛好以下幾點可以加以證明,本人並非熟讀板規,惡意
鬧板之人:
1. 我站內信給simonjen,內文是請simonjen確認是否有任何板規可以警告a13471胡亂檢
舉。 要是我熟讀板規,應該是直接列出a13471違反哪一條板規,而不需請simonjen確
認。
2. 該篇推文,我實在很看不下去,所以使用ysl0927&fslove上去搭腔想幫luvyenj平反一
下(我不認識luvyenj),此舉動證明平常在高雄板都會使用這兩個帳號,並非水桶期間才"
刻意"開分身帳號出來鬧板。
3. 說明中也有提到,是因為"a13471板友揚言要去檢舉",擔心luvyenj被水桶,我才會去
檢舉區查看;我上站2300多次,在此事件之前,(印象中)我幾乎沒有去檢舉區推文或是檢
舉過其他人,應可證明我根本沒逛違規檢舉區的習慣。
上述幾點,與simonjen一再刻意po文想塑造我是熟讀板規+惡意鬧板,有很大的出入,且s
imonjen在前面文章#1TheE5Me (L_TaiwanPlaz)第3點跟第5點惡意造謠,拿不出證據且不
願意承認自己說謊,此偏差行為,有失公允,更何況他還擔任板主之職。
以上再請小組長幫忙判斷。謝謝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本信足以證明 Fslove 本身就是一個會看"高雄板板規+違規檢舉區 (2018/06/11)"
: 的使用者 並 檢舉或建議那些檢舉失敗者應受懲處,
: 與#1ThVvDUU (L_TaiwanPlaz) 所言的"不熟悉板規"實為矛盾。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作者: Fslove (不要唱衰高雄)
: : 標題: 胡亂檢舉,浪費資源者,是否該給與警告?
: : 時間: Mon Apr 22 15:59:06 2019
: : 板主你好,
: : 關於a13471這位檢舉者,若該篇po文經你判斷後未有任何不當發文,是否該給與a134
71
: : 告呢?
: : 不然以後高雄板,誰願意當好心分享者呢?
: : 謝謝。
: : https://i.imgur.com/lPYT2F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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