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高雄板主 simonjen 退文判決(信件1)

作者: bouly   2019-03-28 23:15:51
※ [本文轉錄自 bouly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退回文章(6-1:使該公司違反廣電法15條 屬爭議內容)[新聞] 高雄
時間: Thu Mar 28 19:15:08 2019
您好:
關於相關法條我已經附上原本的公告上了,另外應該稱為"衛星廣播電視法",
根據以衛星傳送之訊息屬衛星廣播電視法管理,經查中國新聞網屬中國新聞社
旗下的管理的部分,該公司有所謂的衛星通訊的傳輸部分,另外亦為中共中央統一
作戰工作部的直屬單位,故該公司的組成也符合衛星廣電法的規定,因此要發布該
公司的消息根據規定必須在台灣有分公司的設定。
依據比例原則判處警告 併 退文 並無問題。
如有其他疑義歡迎來信討論。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bouly (小志)》之銘言:
: 板主你好,關於這篇退文及水桶
: 廣電法並無規範網路媒體的部份
: 亦無限制轉貼境外新聞的規定
: 請撤銷對我的處份
: 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