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高雄板主 simonjen 退文判決

作者: bouly   2019-03-28 23:11:18
申訴人:bouly
被申訴人:simonjen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撤銷對本人的水桶及退文,並給予高雄板主適當的處份或警告
申訴內容:
本人在高雄板發了一篇新聞
【高雄參訪團港澳深廈行共簽逾50億元新台幣訂單】
來源為中國新聞網
遭板主以莫須的罪名,指稱轉貼新聞的行為,使該新聞網違反廣電法第15條
並依據 6-1 7-2 7-1 引起爭端之內容 處 水桶 30 日 併 退文。
經查 衛星廣播電視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50013
並未規範網路媒體之條文
就算有,也無礙於轉載境外新聞之權利自由,不然NHK、CNN等經常被國內轉載報導的國外媒體,豈不盡皆觸法?
然而simonjen板主,竟以廣電法這種荒唐的理由,將本人退文水桶。
足見其喪失了身為板主應具有的公正與客觀,甚至過度詮釋中華民國法條,以供其私刑利用。惡行重大。
再縱觀該板主上任以來,履改板規,卻又經常心證執法,造成爭亂不斷。
故而申訴訴求,除了撤銷對本人不適當的判決,亦請小組長給予他適當的懲戒或警告。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3-29 00:14:00
衛星廣電法直接規定該公司如果要散佈節目需要設立分公司直接對公司的行為限制,怎麼會說沒有限制媒體部分另外對你的判決是"警告"經7-2 升級為水桶 依7-1時間為30日,關於有爭議的文章才是判處退文如果你之前都沒有水桶記錄,怎麼會是水桶呢?另外我改板規多數都是經過與板友討論或是投票才下決定反倒是你經常使得板友認為你才是在鬧板以6-1 引起爭端之內容並無不可看看那篇新聞底下的評論就知道順便附上該公司的資訊https://reurl.cc/2j57r重點截錄"是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直屬事業單位"
作者: bouly   2019-03-29 06:40:00
板上凡是市府正,面文章,幾乎全數被噓被酸被罵,板風使然存不下另一方政治立場的聲音,何來我鬧板之論?反倒是板主對於特定立場旳酸言罵語,故意放寬標準,助長歪風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3-29 09:12:00
怎麼不去看看我桶怎樣的人的言論多,說我放寬標準實在是無稽之談,另外拿一間NCC根本不會核准通過在台設立分公司的節目文字稿資訊在板上發送導致多數人的反彈反而怪起板友?另外你說到國內新聞台轉NHK這些外境節目內容那是國內新聞台本身就是台灣境內公司,行為就是受到NCC約束如果有不妥的地方是會受到NCC開罰你本身既非國內受NCC核准的公司居然想做這些被核准公司做的事情?這樣不構成爭議嗎?所以這些公司是早就受到NCC授權之後才轉接他方節目內容並非沒有接受過NCC的監督而任意妄為就像是醫材,有些醫材就是要有實體店面材可以網路販售一般民眾是不准網路販售,一樣是否有接受監督這才是基準
作者: bouly   2019-03-29 18:02:00
你標準不一,自有佐證 https://i.imgur.com/Gcaq9gb.png鑑於離題,不再回應,全憑小組長定奪,若判敗訴,亦自認之可能本人法學素質太為低落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3-29 22:27:00
板規本來就規定對新聞評論不與判決,沒有指定對象本就有對象不明的問題,哪裡來的標準不一前後的板規不同~拿來作為依據?是你不懂板規的異動而非是表準不一。前:對任意對象 後:板規更新可對媒體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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