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答辯狀的回覆時機

作者: jantin7491 (很愛很愛你)   2025-11-22 13:39:48
大家好,因買到一間房屋漏水官司,我是原告,目前開過兩次庭,第一次時間是8月,開庭前先調解10分鐘,調解不成就直接開庭,第一次開庭時間也很短,法官只有確認雙方年籍資料,然後說我有個提出的精神賠償搞錯對象,應該是不能提告,問我是否撤回,之後釐清一下估價單的金額數字,跟詢問訴之聲明是什麼,就說10月再開庭,10月開庭時法官一樣詢問訴之聲明,請求權基礎,難後問對方想怎處理,對方說只願意賠我6萬元,或有意願將漏水房子買回去,法官一聽到馬上說再給兩造兩個月時間調解,並安排11月下旬再開庭
因訴訟對象被告有兩個人,我有告原賣方,跟鄰居,因房子是老透天,共同壁也有漏水,有詢問鄰居是否能讓我找師傅抓漏,也不願意配合,只好一起提告
問題:
1.第一次開庭前我有收到被告鄰居的答辯狀,但我看了一下,答辯內容也都亂講,我就想說等上法庭時,法官有問到我,我再當場反駁對方的答辯內容
2.被告賣方沒有給我答辨狀,意思是他放棄答辯,還是他要等庭上法官問再回答呢?
3.前幾天我有收到被告賣方的存證信函,意旨為要單方面撤銷承諾保留房屋買賣價金中的35萬做為修繕漏水的增補條款內容,意思是他說是被我威脅寫的,所以不能算數,我的想法是,首先存證信函沒有什麼效力,再者買賣合約的特約條款,原本你就答應要負責修繕漏水,結果事後賴皮,等上法院了,才開始要主張說那個是被威脅簽的所以主張沒效力。
再過4天就要開庭,那我想問的是
1.我是不是也要用準備狀回覆被告鄰居的答辨狀,再反駁回去,星期一去遞狀會太晚了嗎?還是等第三次開庭完,再遞也行?還是沒遞就算了,等法官庭上有問,我再當場反駁
2.針對賣方發的存證信函,我需要回覆他嗎?還是給法官認定有沒有效力呢?
因為我是自己寫起訴狀,自己遞狀,算是法律素人,訴訟的流程比較不清楚,再請各位法律先進幫忙指點,謝謝
作者: R2003 (費邊)   2025-11-22 19:22:00
不是先進,但拜託先寫好答辯狀,不要當場反駁給法官找麻煩麻煩 = 法官工作量爆多,還要花時間在庭上聽兩造講可能完全跟法律沒有太多關係的東西答辯狀的目的之一是讓法官不用花時間回想(可能出錯)如果不會寫答辯狀,可以左轉律師板或去找律師阿記得勞務不是無償,不要想說這樣就不用付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11-22 20:06:00
不在乎輸贏就等現場再陳訴吧 ,看能不能完美的重現電視上律師靠嘴反殺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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