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抵押權追及效vs原始取得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1 20:38:39
as title 請問各位大大
請問如果質物被人無權處分,到底是善意第三人原始取得大還是質權抵押人的追及效力大
呢?(質物沒有抵押登記與公示外觀的無過失善意下)
想到一個例子是設有質權的台積電股票,被拿去在集中市場賣掉。我自己的答案用股票的
例子來想,是善意第三人的原始取得大。各位前輩怎麼看呢?謝謝平台
參考資料:
1.民法898條:質權人喪失其質物之占有,於二年內未請求返還者,其動產質權消滅。
顯示質物是可能脫離質權人得佔有而被無權處分的。
2.動担法17條3項: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抵者,經抵押權人追蹤占有後,得向債務人或
受款人請求損害賠償。
顯示脫離佔有的質物又可以被允許抵押權人追蹤佔有回來。
ps. 岔題一句:一直覺得債法強調出賣人不能讓與比自己手上權利更大的權利給下家。而
無權讓與的人反而讓與了一個最大的原始取得,這個設計很諷刺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21 23:45:00
你要用動產擔保交易法17條的前提是有登記啊沒登記用個槌子看法條要看整體 你單看第17條不看第5條就是白看你沒有登記是要怎麼追及然後我是不信你問律師會跟你說質物不能被無權處分動產被偷走變賣不就是無權處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4-22 07:24:00
得向債務人或受款人請求損害賠償…賠償不代表可取回佔有抵押權人(主詞)得向債務人或受款人(受詞)請求「損害」賠償,請問抵押權人受到甚麼損害?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22 09:03:00
質物不可能被無權處分是民法的概念所以抵押權跟動產質權要分開討論,這兩個不在同一個世界觀內你貼民法又貼動產擔保,這是拿漫威宇宙打DC…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2 09:09:00
民法898有提到質物可被處分ㄛ所以規定兩年沒請求返還者喪失質權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22 09:21:00
898條指對出質人…你再想想…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2 09:24:00
好 但898條沒寫特定對誰的佔有耶?只有主詞跟可執行的動作 沒限定相對人的身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4-22 09:52:00
你到底是在講質權還是動產抵押權?動產抵押權是仰賴登記公示 而非佔有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2 09:55:00
質權。動担就沒有需要比較的問題了有登記的動担跟不動產抵押一樣沒有善意取得的可能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22 10:21:00
現在沒有實體股票了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22 11:01:00
還是有啦...舊的股票留存的 或是未上市公司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2 11:16:00
不實體的才更有可能無權處分呀動動手指就賣掉了 權利人更難保持佔有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24-04-22 12:57:00
股票質押,需將股票匯到銀行或券商的帳戶,怎麼偷賣?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2 13:24:00
無權處分,不是本人。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22 17:14:00
其實你還是沒有懂,過幾天再想想吧,然後質權篇跟占有篇要一起看。你那個動動手指就賣掉,根本是瞎說;先分析誰賣掉、他是基於什麼賣掉、又為何會占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22 18:10:00
覺得本篇提問人把質權跟抵押權兩者搞混了~~~~因為,質權是有移轉占有(#884),抵押權則不移轉占有(#860)雖然兩種權都可以做為債權擔保,但效果不同啊~~~而且,885都說質權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為占有質物像現在當鋪不是有收權利車? 就是有車貸,然後所有人又把車開去當鋪質(當)掉,然後逾期未繳流當成為權利車車車有設定抵押權 > 當鋪取得的質權所以銀行找車找到,拖走,當鋪只能摸摸鼻子不能擋(買權利車的也是得摸摸鼻子認賠)而就算紙本股票,本身也是"具名股票",第三人任意取得也不能跟股票背後的公司請求轉移股權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22 23:59:00
看到民律草案就…你開心就好,然後動動手指案例也不是無權處分,但開心就好
作者: seanfan (giu)   2024-04-23 00:01:00
看到您在隔壁棚講出性騷後我決定無視您了沒事的。大家一起加油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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