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事傳喚證人狀內容

作者: rayboom (ray)   2023-11-08 20:14:40
由於長輩過世遺留下來的農地被拍賣
但家父在這之前就一直有在上面耕作
一年多前遭拍賣後,家父跟對方說自己農地上有作物
要求對方給予相對的補償
後來就被對方告侵占了,現也沒耕作了
現在父親想要找證人證明,父親說法院的人要他寫刑事申請傳喚證人
我有下載了書寫格式,但看了一下內容
對於裡面的"與待證事實之關係及預期詰問所需時間"有點不懂
想請問大家"預期詰問所需時間"指的是什麼???
麻煩大家解惑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3-11-08 20:26:00
就是你大概會問證人多久時間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11-09 06:39:00
同上,就是你大概會問多久,但這是預估,實務上超過或不足通常也不會怎樣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3-11-09 13:16:00
你不覺得被拍賣後 繼續種植 之後要求補償 哪裡怪怪的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1-09 14:26:00
侵占罪是即成犯,也就是一做就成立,事後歸還也一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1-09 17:55:00
耕作權利已經沒有連續了,點交了還繼續種,就是侵占啊..要是當初地上有長期性作物,法拍時應該就會採取不點交(長期性作物,且作物並非土地所有人所持有)那句 [所需時間]就是說這位證人陳述大概會多久是要從清朝時期開始講,還是講令尊是什麼時候開始做是不是在法拍前就一直在地上耕作,且當初有得到長輩同意而證人可以說多少資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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