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先先講個來龍去脈!!
再各位律師、專業達人,幫我把把脈,感謝!!
故事這樣的:
前年我舅舅過世,膝下無子
外婆過世後就把房子其他遺產等過戶給我舅舅
然而不到一年的時間,我舅舅也跟著過世了
事發突然,所以遺產等問題都沒來得及辦理等等那些
剩下姊妹三人(含我媽)
大姊-住台中(不缺錢的大阿姨在台中開餐廳)
我媽-住雲林鄉下(因住鄉下,沒媽媽和弟弟不會在上台北了)
小阿姨-住土城(想因地緣之便,跟我媽開150萬想買我媽的持分)
經由代書辦理後
都共有持分三分之一
儲蓄保險換算金錢分給三姊妹,土地賣給親戚
其餘還有哪些也不曉得
機車被過戶登記走了
另外就是房子(在萬華舊公寓)
在萬華德昌街261巷,經查詢實登最高也有1100-1200最少也有900多
問題來了
當我舅舅過世的時候,那間房我小阿姨當下就說要買每個人持分150萬
那時候還在辦喪事,就不理會她,想說之後再說!!!
現在我小阿姨的兒子因結婚把那兒當作新家全體入住
對方也沒有想要討論我媽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想買的話,我媽說150萬不可能會賣,至少250萬
對方喊太貴等,就不用討論直接掛電話!!!
舅舅過世到現在也快兩年,事情就這樣擱著、擺著!!!
每一陣子我媽想起來,就會去電跟對方要討論
得到的都是那種話....
直到前幾天,在台北打拼10餘年的我
最近在蘆洲買了間房子
一千多萬,頭期款負擔完後,另外還要房貸8成
我媽於是說想要再去談,如果賣掉
想幫我添一點
跟對話好說歹說,對方說最多改成200萬買
我媽認為還是250萬要賣,或者請她賣給我們250萬
對方認為賣給我們,怕我們賣掉;如果250萬跟我媽買喊太貴。
另外我媽又說如果不解決,那目前每個月5000元租金匯給她
對方有提說有替我們留一間,隨時可以來住,這樣就可以不給租金???
問題一:目前以上狀況,如何訴之法律呢??事情沒解決前對方可以住那邊嗎??
問題二:如果不願意買賣的話,對方說有留一間房間,就不能索取租金嗎??
問題三:有這相關經驗的人,要如何解決這類難題呀!??
如果有律師也可以私訊我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