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醫療糾紛

作者: Badonkadonk (哲學魯蛇)   2020-01-24 07:20:43
本人25歲,有過敏病史,
於2017年慢性蕁麻疹發病開始長期吃類固醇,並在2018年5月住進A院治療,出院後仍繼續吃
類固醇。
2018年11月我的大腿內側肌肉有強烈疼痛,前往B醫院復健科看診,推斷為梨狀肌症候群並
開藥復健,但隔週尚未改善又前往看診,依舊認為是梨狀肌症候群,這兩次看診皆無照X光

2018年12月改掛B醫院復健科主任,照完X光後,有注意到髖關節部分有陰影,並說下星期看
放射科報告,但下星期看診並無任何解釋。
2019年1月-3月相同部位還是不舒服,於是改掛B醫院骨科B醫師,期間有做了兩次肌肉注射
,但都沒有再照X光或其他檢查。
2019年3月因為一直都好不了,於是到C醫院看骨科,照了X光發現髖關節有凹陷,起初因為
我很年輕認為是天生的,但保險起見還是排了核磁共振。
照完核磁共振,發現髖關節兩邊都已經塌陷,成因為類固醇所造成股骨頭壞死,並看了好幾
家醫院,都表示沒有辦法修補,只能更換髖關節。
2019年6月18於D醫院更換人工髖關節並休養。
在B醫院時,隨然我的腳已經不舒服很長時間,但醫生卻完全沒有建議進行更詳細檢查,造
成發現時已經來不及的狀況,
請問這適用醫療糾紛嗎?
謝謝
作者: yesohya   2020-01-24 09:51:00
妳想告就告 反正事實上是其他醫師認定(醫審會)不是法律界認定的是醫界認定的 不過想告前先去把所有病歷影印幾份出來備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24 15:49:00
心態上同情支持你爭取,但實際現實考量你自己拿捏。有蒐證、存證、人證(醫師),能告成就提告。證據不足、難提告、難成立,可以找民代或協會協助。民代或協會無果,不是投身公益就是忘了此事。有些醫療糾紛,觀點角度不同,看法會有落差。中國人連感冒都驗血、驗尿、拍X光,至少1500人民幣台灣感冒誤診的也不少,你覺得要學中國保護醫療嗎?我不認為這是放縱醫師誤診害人的好藉口。但如果每種醫療糾紛都要鬧到是非分明,未必就好不醫,你就不會告我、無法告我,裝死就好啊!同理,你想告的醫師與醫院,仍可說「不知情未察覺」再講白一點,你就醫過程應該不會蒐證、存證吧?你覺得醫院或醫師為何要幫你「認證醫療疏失」?
作者: yesohya   2020-01-24 16:02:00
妳弄錯了喔 醫療糾紛是舉證責任倒置的常客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24 16:04:00
但你攪和的過程,可能讓醫護體系心寒,你要不到什麼。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1-24 16:30:00
不醫,你就不會告我 <- 且不論緊急醫療,我國對醫療契的成立認定,記得滿寬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24 17:05:00
簽放棄侵入急救前,按呼叫鈴,護士再忙也一定來。不論輕重緩急,本就該巡視確認病人安危是否正常。簽放棄侵入急救,別說按呼叫鈴不理,去護理站看運氣。因為你簽放棄侵入急救,病人危急也是生死有命。我知道醫療資源有限,但仍對落差大與消極心態反感。
作者: andyssfresh (小小切肉人)   2020-01-26 22:16:00
不負責任分析一下 如果MRI需要某些症狀才需要使用且您的情狀無需開立此檢查 那可能會認定常規醫療並無疏失 這點不是一般患者能知道的 當然申請病歷至少是保全僅有證據的一環 如果真的想尋求訴訟請找有相關律師的資訊 同時也要有自己的判斷 就算是舉證責任的倒置有時候也很難證明因果關係的 律師應該也只能給你他的分析不過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您自己身上 祝早日康復
作者: yesohya   2020-01-26 22:40:00
在健保局一統江湖的情況下要有疏失還蠻困難的就都照健保規定做就好了 XD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0-01-27 00:04:00
就我看這告不贏。當然我不是法官,訴訟是人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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