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誣告的問題

作者: socialist (communist)   2020-01-23 09:51:56
事實經過:
我因為叫A不要在B地出現 否則對他不利 使他心生畏怖 恐嚇罪成立
A告我時 我馬上提出誣告 後來檢察官 對他不起訴處分
後來我發現A經常在B地出現 被我抓到一推證據
我寫信到地檢署 檢察官仍然說 不起訴處分 已結案
問題:
我有證據 證明他誣告我 那我寫信到最高檢察署 檢察官會受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1-23 10:40:00
大大,你在說啥?? 你恐嚇他這一部分,不是事實???中華民國國民,除法律規範以外,有居住遷徙行動自由吧今天恐嚇罪成罪,是你寫的 [否則對他不利]你單純叫一個人 [不要在某地出現],這樣? 沒啥啊~~~~除非他依法不能在 B 地出現(如家暴經法院裁定這樣)要是他在B地出現是"犯法",或是進行犯罪,你要就告這啊
作者: socialist (communist)   2020-01-23 10:52:00
恐嚇他是事實 那就告不成了
作者: Maman12 (常想一二 不思八九)   2020-01-23 10:59:00
你說的證據通通都不算證據
作者: ccniki (HI)   2020-01-23 11:18:00
結案就是結案,你寫到總統府一樣會告訴你已結案
作者: yesohya   2020-01-23 11:46:00
他會怕不表示他不能去啊 反之它去也不表示她不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1-23 12:19:00
樓上,那是兩回事吧....
作者: yesohya   2020-01-23 12:24:00
我知道那是兩回事 我只是在翻譯她PO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1-23 15:11:00
蛤?好兇喔…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23 15:52:00
樓上你閉嘴,小心恐嚇你哦!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1-24 01:44:00
可以找律師直接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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