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交往三年,買一隻iPhone Xs 256G後不聯絡

作者: tjlo (小羅)   2019-05-25 09:55:51
問題: 請問與女方交往了三年,口頭同意歸返剛買的手機
(但皆無法聯繫上)
方案一. 至對方區域警察局報案,請對方出面
方案二. 發送Email聯絡(內容: 手機歸還)
或學校的同事(不知道會不會涉及個資法相關)
內容:
女方是高中英文老師(有到學校接送過她, 幾乎每次出遊
都是我到她家接送)
一年含出國約出遊30幾次(幾乎都是我負擔交通食宿費)
(打手機電話也沒接過,都是用Line聯絡)
為了增進關係(因為手都沒牽過),三月份時,
買了一隻四萬多的iPhone Xs 256GB 給女方用,
(用公司發的生日SOGO禮券+刷卡)
但女方堅持刷卡部分要用她的信用卡刷,我用匯款的給她,
四月份兒童節連假到日月潭及墾丁出遊, 想牽手時,
女方都刻意避開(手插口袋等等),
旁人都開始在譏笑女方像是把人凱子一般(載她到處遊玩),
然而她也只顧著拿著手機自拍,路人主動想要幫我跟女方
合照都被她拒絕,此時我也開始懷疑對方的態度,
後來我在墾丁回程時要求歸還手機,結果她說
手機沒有訂契約之類的協議,無須歸還,
還提出要到警察局,我停下車示意要求歸還手機,女方
回覆同意歸還,但須回到家時再歸還,後來協議只送她到,
我家所在的縣市交流道,她再坐國道客運回去,離開時,
女方說我們都累了,雙方想想後再決定要如何,
結果隔兩天(4/9)打電話跟Line都無法聯繫上,
今天(5/25)再次打電話跟Line,還是無法取得聯繫,
不知道這種情形可以報案?(詐欺?)
請法律前輩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5 10:00:00
這完全是你心甘情願的贈與這跟警方沒什麼關係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25 10:03:00
"交往"三年還是"認識"三年..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5 10:06:00
你只能打民事,但這是一筆爛帳
作者: ReallExin (EE)   2019-05-25 10:17:00
交往三年沒牽過手是...
作者: arait (豬朋狗友來聚會)   2019-05-25 10:36:00
幫QQ 不過這感覺還在追求階段而已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5 10:45:00
你們是認識三年吧?這就贈與啊!
作者: Nipperdey   2019-05-25 10:46:00
贈與。結案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5-25 10:47:00
有雙方合意契約成立,甲方贈送手機1只,乙方應履行牽手債務??。 即使有也是自始無效....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5 10:47:00
你雖然作夢作了三年,但對方也陪你作了三年的夢了。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5-25 10:50:00
補充:這不是法律問題,請移駕B&G版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5 10:50:00
建議不要想著怎麼討回公道,愈想你會愈難過。趕快從這段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的愛情裡放自己自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5 10:51:00
幫工具人年資的原PO QQ幫工具人3年年資 的原PO QQ你怎會有 交往三年 的錯覺呢??? ^_^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5 10:59:00
我國法律及審判實務,沒有針對所謂的「愛情詐欺」(假裝交往,藉此來從對方獲贈財物)有可以處罰或請求賠償的規定或案例。你遇到的這種算好的了。報紙新聞上的辣妹投資詐騙集團才狠,見沒幾次面,就要求對方要拿一堆錢買什麼或投資什麼的。對方好歹陪你出遊三年,當作對方的酬勞好了,外面純伴遊不作S,費用也很高。這樣子講,你心情會比較好一點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5 11:09:00
愛情詐欺好歹還有讓當事人 陷入愛情的錯覺....反觀本案?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5 11:16:00
台灣有那種走高級路線的伴遊經紀公司,吃高檔餐廳,還送禮物,還得付對方的伴遊費咧。手要不要讓你碰?還得看對方心情(有錢就有心情)。
作者: IS0987 (FQ)   2019-05-25 12:14:00
.....................傻眼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05-25 12:35:00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5-25 12:54:00
1. All together 版 => 講白了各取所需 你想什麼樣的人會在這裡2. 雖然說投資婊子有去無回 但有時候自身要先檢討你的交友價值觀怎麼會是這樣3. 跟這個比起來... 好像一隻手機有沒有歸還..嗯https://i.imgur.com/6Kp5DCL.jpg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05-25 12:59:00
新竹今天天氣不錯...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5-25 13:39:00
這篇文章晚了三年
作者: start9963 (吐司不吐絲)   2019-05-25 15:19:00
只有你認為你們是情侶哈哈
作者: bandongo (簡單愛)   2019-05-25 16:25:00
好慘.........浪費3年時間花錢當工具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5 16:34:00
順道一提,在O2貼文期間,同樣也包含你在認為交往這位吧..所以說就是..你一方面跟這位女老師交往,一方面上O2約X ?安內卡好???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5-25 18:55:00
感覺taoist很熟伴遊......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9-05-25 22:18:00
陪伴不做s也遠遠超過這隻手機的價錢了
作者: yesohya   2019-05-26 02:20:00
本案看標題也明顯有陷入愛情的感覺阿 XD
作者: arait (豬朋狗友來聚會)   2019-05-26 11:04:00
這篇跟儲值玩手遊抽不到大獎就要退費的玩家很像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6 11:08:00
我也是從ptt上頭知道的。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9-05-26 11:23:00
尼484想_人家XD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9-05-27 14:22:00
本案從標題也有讓原PO陷入愛情的錯覺阿+1
作者: Feuerbach (費爾巴哈)   2019-05-27 19:58:00
認識3年才對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9-05-29 18:24:00
這樣還可以三年 滿猛的 這是伴遊吧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9-05-29 19:05:00
追不到腦羞呢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9-05-31 07:55:00
這是梗吧 怎麼這麼多人認真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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