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分割共有物

作者: acbt4343 (屏科硬漢)   2019-05-24 17:25:25
各位板大 小弟目前的收到一件法院文書
案由是分隔共有物 大致描述一下
小弟住桃園 地段還算方便 但是有一個問題土地是持分地 持有人大概有三百多人
自己持有部分大概三坪左右
但有點地上權(總坪約35)
基本上我們是世居 然後原告是一位地政律師大概有查一下 他的手法都是收購持分地大概
一兩坪
然後都然後都使用這種方法 民生訴訟的方式整合
知道的情況他已經處理 不少精華地段的土地了
想請益的是
1.這種訴訟到後面 因為基本上坪數不大加上三百多人共有 基本上不可能分割 法院應該
會判決把它整合成一筆土地 ?
2.到時候整合成一筆土地 畢竟我們是地上權所有人 是不是有優先承購權?(法律有這樣
規定?)
優先承購 坪數的計價如何計算(登入時價1.5?
3.若是整合成一筆土地 是以什麼方式來來看要判給誰?競標還是協調呢
不好意思 小弟剛出社會加上對於法律的涵養相當薄弱 請各位大德給一點方向及後續處理
的意見 感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4 19:12:00
看法官的心情唄。實務見解:裁判定共有物分割之方法,法院不受任何共有人主張之拘束。如果我是法官的話,最輕鬆的方法就是以變價分割方式來處理這個案件,原物分割太麻煩了。等變價分割案件強制執行之後,標下整塊,再慢慢處理地上權的問題。這工程浩大,這麼多件要辦很多年唄。這一件律師費大概就幾百萬、幾千萬了。 這你玩不過財團的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5 03:53:00
對於國家來講,很希望土地能夠有效利用,選變價分割不意外可是呢,你說優先承買權? 哈哈哈哈...買得贏對方嗎????變價分割也是標售,除了特意收購者,哪個持份人買得起???人家後面金主都是幾億幾億在調度,先弄一個持份讓自己有發動變價分割跟優先承買的權利剩下就如樓上大大所講的....三坪土地持份 + 35 坪地上物.....真可惜若土地持份面積 > 地上物面積,搞不好可以爭到分割土地可惜當初沒有多收點持份.....
作者: acbt4343 (屏科硬漢)   2019-05-25 17:39:00
謝謝各位解答 大概有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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