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通罰則31條之一(使用行動電話)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24 08:27:09
https://i.imgur.com/SBdrcb4.jpg
小弟已經繳了
只是想到一個問題,
小弟是快遞,當時是停等紅燈,我機車是靠右停在人行道旁,如下圖,
https://i.imgur.com/iLVkDk1.jpg
警察過來說我違規了,我解釋說停路邊查地圖,
他說未熄火,開完罰單,我就簽名了,
想問的是,因為傳統快遞會經常接電話抄客戶資料,
假設我靠邊熄火接電話,是否就沒有違規了?
或是需要買一個架子放手機
(我看不少外送機車都用架子放手機,避開"手持"這字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24 08:47:00
你都說完了。架子能不能免責有點難說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5-24 09:07:00
確實未熄火狀態會被認為一樣是在駕駛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4 09:32:00
未熄火→隨時得以駛離之狀態手機架是灰色地帶,但你只要碰到也都還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24 09:42:00
謝謝大大們,長知識了,這樣就知道避免違規行為。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24 10:07:00
抱歉,更正一下,手機架很難罰,但為了道路安全,基本上不建議啦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4 12:26:00
未熄火用手機,罰用手機。熄火用手機,沒停好車,罰違停。用架子不罰,但可能以後要修法都罰所以你那個位置,就算你熄火後才用手機,可能變成罰違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4 14:39:00
手機架前陣子有說要修掉,行車一律不准,但應該不太可能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24 15:03:00
修法對於一般人還好,但對於物流業影響非常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24 16:18:00
比較可能的改法是只能看不能操作之類 伸手去滑就罰
作者: ultratimes   2019-05-25 01:25:00
如果停紅線用手機,就可以用手機和違停一併處罰雖然習慣上感覺違"停"了用手機就代表已經"停車"但法律上可不這麼認為,這就是法律和一般人想的不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25 09:41:00
是,理解後就知道怎麼不去違規,謝謝U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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