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04-23 12:46:57如題,最近消防受信總機誤報頻繁,主委就說若找不
到原因,那下班前有下大雨的情況由"主委"關閉。
"管理員"及"另一個委員"說這樣也可以。
若假如萬一那天真的因為"主委"關閉消防受信總機而
導致大火那責任歸屬中,"另一個委員"和"管理員"及
"保全公司"也有刑責嗎?
以上都是口頭談論,並沒有錄音。
請幫我解惑,感謝
趕快花錢去修理啦!不然萬一火災的話,誰關誰就會有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3 15:58:00A:我想去跳樓 B:好啊 C:好啊....請問,A真的跳樓了, B C 有觸犯加工自殺罪幫助犯嗎?真要有事,就是大家互咬推卸責任而已.....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04-23 16:26:00就遇到很妙的主委…關受信總機的位置監視器拍的到,所以到時候若是火災,若主委沒提到另一個委員和管理員,就確定他自己一個人負責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3 16:29:00出事的話, 看是告管委會,還是告關掉的人吧收管理費的是管委會.....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04-23 16:43:00開掉的人會是主委。主委想省錢就想找出問題點,又怕晚上誤報吵到住戶,加上晚上沒管理員,所以才想到這招…原本主委是叫管理員下班前關掉,上班再開,管理員怕出事就推掉了,後來他們在協調時主委就說他來關。管理員就說這樣也可以另一個委員原本是說就和以往一樣,拔掉會誤報的線路,後來他沒堅持,說這樣也可以我疑問的地方在於他們兩個只是附和主委,若真的出狀況會因此被牽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