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小黃或uber的連帶責任(對乘客而言)

作者: tekamolo (徵求暱稱)   2019-04-22 19:34:54
請問 若我是乘客 因我方司機的過失 造成第三人以及我受傷 那麼.......
1.對第三人造成傷害 除非我指示駕駛闖紅燈之類的 否則我沒有責任 對嗎?
2.我受傷的話 可以向駕駛索賠
a.小黃的話 車行有連帶賠償責任嗎? 是看有無善良管理人嗎?
b.uber的話 我可以向uber請求賠償嗎?
請問現行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呢? 感謝解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22 20:26:00
1是。2是。a是,民法188。b是,但該公司在台灣沒有分公司,沒辦法訴訟跟執行,你要去荷蘭打訴訟
作者: tekamolo (徵求暱稱)   2019-04-22 22:24:00
了解^_^感謝樓上大大的回覆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4-23 00:27:00
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這個是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23 11:14:00
上列公司自稱只負責行銷,關於稅務、罰鍰等一概與其無關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4-23 13:27:00
問題是法院跟稅捐機關不太信這個自稱就是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23 14:26:00
樓上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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