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侮辱罪三段式推論(認真健康有益身心)

作者: ppme ( )   2017-12-28 22:32:3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HFQmGI ]
作者: ppme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侮辱罪三段式推論(認真健康有益身心)
時間: Thu Dec 28 21:50:38 2017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各位讀者好,
想與各位介紹公然侮辱罪(侮辱公務員罪)的三段式推論定罪邏輯,自己可以填空使用,
不必請很貴的律師,不必顧忌檢察官的臉色,不必理會法官的心情,與司法改革有關且歡
迎全國法律人攻防。
下面的介紹以實務應用為主,若讀者真的很有興趣,歡迎交流討論。思考接受下面三段式
推論需要一些基本能力:抽象想像與邏輯涵攝,三段式推論是推理想像被告內在的心理行
為(內心小劇場)。
以洪崇晏路過中正一分局案為例之三段式推論定罪邏輯:
被告稱警方無恥下流,若無恥下流意指少有恥上流,因此被告認為警方少有恥上流。
被告認為警方少有恥上流,若被告是有恥上流,因此被告比警方多有恥上流。
被告是有恥上流,警方是無恥下流,被告多有恥上流,警方少有恥上流,
因此被告與警方不平等,為貶抑。
第一句:肉眼看到的事實,而且讓當事者或被害人很生氣的事實(感到受辱)。
第二句:被告心中的價值觀判斷。知道什麼是有恥,才認為什麼是無恥。
沒有價值觀就無法判斷。
第三句:藉由被告心中的價值觀判斷,形成被告認定的事實。
因此,只需代換那個令你生氣的形容詞,並找出二元對立的形容詞,套到三段式推論中即
可。有些人就是討厭被說「瘦」是侮辱,可是律師檢察官法官不這麼想,人權就是這麼
被法律人吃掉的(可能不是故意)。現在用三段式推論,任何形容詞都可能形成侮辱。多
與少之間的差別,即是不平等(貶抑)存在的證據。
再提供另一例(性別平等):
被告稱原告小姐,若小姐意指女性,因此被告認為原告是女性。
被告認為原告是女性,若女性意指少男性特徵,因此被告認為原告少男性特徵。
被告認為原告少男性特徵,若被告是男性,因此被告比原告多男性特徵。
被告是男性,原告是女性,被告多男性特徵,原告少男性特徵,
因此被告與原告不平等,為貶抑。
具體實現狀況:
請勿以興訟賠償為目的。三段式推論真正用途是自我保護,若對方的形容詞讓你不悅,請
適當表達,有些人天生白目少根筋。倘若衝突嚴重,拿出三段式推論防止對方再犯罪,還
是講不聽再提告。若對方願意停止也算是退一步,請不要反過頭來要求對不起與賠償。當
你要求對不起的時候,你把自己當成「最對」的一方,也是涉嫌不平等與侮辱。當對方停
止你還是要告,檢察官不一定接受你的主張,緩起訴與量刑計價是檢察官決定。
具體實現困難:
因為三段式推論是創新思維,法律人不一定跟得上(不接受)。倘若你是狀況很嚴重非要
提告或翻案,請寫下「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發文登載三段式推論固屬有見(檢紀
薑106他1591字第1060001193號),請地檢署檢察官向高等檢察署發文確認,以促進司法
統一」,如此有憑有據,地檢署不能任意擱置三段式推論。我會放圖到FB上,歡迎下載使
用。
法律人可能一時看不懂,但有一天他們會懂。尼采在「上帝已死」一書中,定位法律人為
社會制度中的第二等人,非領導者或新價值創造者,所以他們對於創新是陌生的,可是對
於真理正義是比較忠心的。
後續還有:誹謗罪、妨害秘密罪、登載不實罪與貪瀆罪。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6-12-28 21:51:00
一個字眼各自表述
作者: TKUfeizei (學店肥宅)   2016-12-28 21:53:00
幹快推 不然大家以為我看不懂
作者: hankungggg (是我的海)   2016-12-28 22:02:00
啊你怎麼知道心理行為,刑求ㄇ
作者: zlot (小捲)   2016-12-28 22:03:00
我國文跟邏輯都太弱了,誰可以幫我標註一下 S P M
作者: CCRemon (莖肛狼)   2016-12-28 22:04:00
不好意思理組看不懂只有被吉的份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6-12-28 22:04:00
鬼島法律就只是自由心證的文字遊戲 標準就是看法官想怎樣
作者: ppme ( )   2016-12-28 22:06:00
三段式推論就是在撤銷法官自由心證請想想看對方曾說過讓你很受辱的話 代入三段式推論填空我再學一下彩色標註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6-12-28 22:14:00
所以有成功過嗎?
作者: ppme ( )   2016-12-28 22:16:00
北檢將三段式推論以新事證收案重辦路過中正一分局案
作者: spsns17 (Vlad)   2017-12-29 04:09:00
這個其實牽涉到「政治正確」,用字遣詞都得很中立,否則就會流於此圈無限循環。例:稱己為正常人,意指他造為非正常人,又因正常人與非正常人屬不平等關係,故為貶抑?
作者: a92194 (Denny)   2017-12-29 14:44:00
這就是無限上綱啊,每句話都要政治正確,真的變成這樣絕對平常說話會被告到翻掉人人變成social justice warrior?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2-29 16:42:00
洪崇宴路過中正一涉及群眾運動並有政治話題。普通認平常沒事你去路過並侮辱警察試試。
作者: ppme ( )   2017-12-31 14:16:00
這回到具體實現狀況,把人權之線交還給人民我再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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