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生前有一間房子(爸爸和我共有),
去世後,媽媽和我以及哥哥可以共同繼承。
因某些複雜原因(故事太長),
哥哥希望爸爸名下的1/2房子,目前只給媽媽繼承就好,等媽媽以後去世,由他單獨繼承
媽媽這一份。
哥哥希望的做法
1. 請代書來寫證明,要我簽結。以後媽媽這份遺產,我不得繼承。
2. 等我簽結完,他會和我去辦拋棄繼承,讓媽媽單獨繼承爸爸目前的1/2。
3. 等媽媽不知幾年後去世,哥哥單獨繼承媽媽的1/2房子,我也擁有原先的1/2房子,我
們再一起賣掉平分。
請問,真的有做法1.這樣的嗎?
真的會讓我簽完以後,一定分不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