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車被汽車撞

作者: dagayealo (普通搞笑)   2016-12-22 11:08:36
各位好
我是機車的車主
昨晚剛看完車主提供的行車紀錄器
車道是一線道
我跟肇事汽車是對向車道
我要騎過對向車道,轉到旁邊的住宅巷子裡的時候被對方撞上了
以行車紀錄器來看
我跨越雙黃線轉彎進巷子
而汽車本身是停在禁止臨停的黃色網格上
所以我才必須要跨越雙簧線轉彎,因為可以正常轉彎的位置被他佔住了
而且我離肇事車輛前方也有一段距離
絕對足夠反應時間
並且
對向車道號誌燈,由紅轉綠後
肇事汽車並沒有跟隨前車往前開
而是一直停留在原地未發動,跟前車拉出至少20~30公尺的距離了
等到我轉進他的車道後
他才踩油門發動 並且撞到我的機車車尾
.
現在對方就是咬定違規我跨越雙簧線
主張他有絕對路權
他開AUDI,要我民事賠償維修費
那我可不可以主張他也違規停在禁止臨停的黃色網格
http://imgur.com/7azvC8c
由圖可證明
並且開車未注意前方,應注意未注意
然後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我有去急診拿驗傷單
作者: ultratimes   2016-12-22 11:10:00
大車和小車,都是大車吃虧,但開名牌車又是一回事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2 11:29:00
告吧, 他再怎麼修車也要算折舊, 且先申請車禍鑑定XDD絕對路權, 笑死, 絕對路權沒有責任?精神賠償和醫藥費還有車子損失, 你就不要和解他就會被判刑了, 他求償的錢和判刑的錢差不多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2-22 12:18:00
有受傷有贏什麼應注意什麼的那是書狀在用的 刑事就去報案就對了不用主張什麼理由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16-12-22 14:04:00
先提告吧...反正車禍案件是強制調解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2 14:12:00
對方有沒有傷勢?
作者: dagayealo (普通搞笑)   2016-12-22 14:30:00
沒,我騎車他開車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16-12-22 14:42:00
調解好好談,記得醫療單據都要存留,那是很重要的證據。
作者: afflect (Mr.Q)   2016-12-22 22:41:00
自己去看法條 不是受傷就會贏
作者: jimmy0422 (king)   2016-12-24 14:12:00
還是看檢察官,因為你其實可以等直行車過完再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