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製作的軟體如果被用來犯罪

作者: starahsu (既不回頭何必不忘)   2016-12-21 18:41:17
想請教大大們一個問題
如果小弟寫了一個可以自動發站內信給很多人的程式
結果被人用來發有犯罪事實的信
這樣小弟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感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21 18:46:00
你發明了菜刀?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21 19:16:00
不會,這刑法課有上過,就像你賣刀給鄭杰除非你得知或可預見他要拿來犯罪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21 19:39:00
同樓上,如果你"明知道"使用者是要用來犯罪,還賣給他,那你也可能構成幫助犯。
作者: ultratimes   2016-12-22 01:32:00
未必,之前朋友在超商兌換發票時,他說如果要用發票買東西,發票後面中獎人姓名一定要請他自己寫如果你幫他寫,萬一他發票是偷來的,你就會變共犯看來,可沒有上面說的這麼容易要是你不知道就沒事,就不用法律了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16-12-22 02:02:00
U大....你知道所謂的共犯要有"犯意聯絡"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2-22 06:22:00
小u舉的例子蠻爛的 你朋友說的就深信不疑了嗎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22 07:48:00
u先生真的是刑法高手,有許多不同的見解,你應該去出刑法刑法書的,但記得告訴我是哪本,我不會買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2-22 10:43:00
如果提款卡是偷來的,然後去提款機旁找人幫忙領,幫忙領的人比較容易被當成盜領者
作者: panxchan1118 (Pan)   2016-12-23 06:41:00
中性幫助行為,不用。舉凡教唆、幫助,都需要有雙重故意,就你的描述來看不符合要件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3 15:44:00
看你這軟體"一開始的設計用途",是否就已違反法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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